區區幾個大步,陸恪就走到了落地窗前,站在了那位人高馬大的黑人身邊。但重點是,他現在腦袋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應該如何開始執行任務。
“這里真是無聊的一座城市。”兩個人沉默地站在落地窗前,對方似乎沒有發現陸恪的出現,陸恪也不知道應該如何開口,沉默了片刻之后,他切入了話題。
果然,對方輕笑了起來,“那是因為你沒有到過格林伍德。”
“哪兒?”陸恪條件反射地詢問到。
那個年輕人呵呵地笑出了聲,“這就是我的意思。一個從來沒有人聽過的地方,你知道,在密西西比州,這樣的地方數不勝數。對于我來說,印第安納波利斯,這是一個精彩紛呈的城市。”
“拜托,即使沒有前往其他城市,至少也應該知道,如此背景音樂,這著實不合時宜吧?”陸恪攤開了雙手,一臉嫌棄的表情。
兩個人稍稍安靜了片刻,酒店大堂的背景音樂就變得清晰起來,居然是——賈斯汀-比伯(Justin-Bieber)的“寶貝”,如此音樂品味,真是讓人吐槽無力;更何況,這里是中部,牛仔們再不濟,也可以選擇鄉村或者搖滾,經典曲目數不勝數,想要出錯都十分困難。
印第安納波利斯和賈斯汀-比伯,這絕對是陸恪所經歷過的最詭異的搭配組合,尤其還是在橄欖球的新秀訓練營,被譽為是硬漢運動的橄欖球!
對方一下就抓住了這個梗,嘴角再次上揚了起來,“在我的家鄉,爵士和靈魂,那才是真正的美妙。我可以確定,這間酒店的大堂經理,應該到格林伍德去看看,也許他的音樂品味會有所改變。”
“看,這就是我說的!印第安納波利斯,這真是無聊透頂的一座城市。”陸恪再次重復了自己的觀點,對方挑起了眉尾,意味深長地說道,“但格林伍德,你就連聽都沒有聽說過,我也保證,你不會想要聽說過的。”
如此話語,讓陸恪也笑出了聲,不由聳了聳肩,調侃道,“我現在開始好奇,如果紐約巨人隊選擇了你,那將會發生什么。”紐約,世界之都,那才是全美國最色彩繽紛的城市。
“呼,我希望我能夠承受得住。”對方低笑了兩聲,卻沒有說話,話題就這樣中斷了下來,沉默的空氣再次開始蔓延。
這樣的談話節奏,著實是讓人扶額,陸恪正在思考,他是不是應該使出撒手锏,然后就聽到對方開口說道,“你這是在和我搭訕嗎?”
“……”陸恪滿頭都是問號,眨了眨眼睛,木訥地看著對方,“到底是什么信號,給了你這樣的錯覺?”隨后,陸恪擺了擺手,“到底是什么信號,給了你這樣的自信?”
相似的兩句話,卻表達出了截然不同的意思,對方噗嗤一下就笑了起來,聳了聳肩,“我不知道,也許是你主動過來找我聊天?和我聊起了音樂?而且還和我聊起了紐約?你知道,在我的家鄉,紐約就是最時髦的搭訕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