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粗一看,對于那些動則數千萬乃至上億美元的商業代言合同,六百萬似乎根本不值一提,但這是需要橫向比較以及縱向比較的。
2006年,勞力士與當年網壇世界第一、當時六屆大滿貫冠軍的羅杰-費德勒正式簽約,那是一份長達十年、總價一千五百萬美元的合同,這就是目前為止歷史上最為優越也最為長期的手表代言合同——
因為作為代言人,費德勒不需要時時刻刻地在比賽之中佩戴手表,只需要在比賽結束之后的新聞發布會以及頒獎典禮之上佩戴手表即可。回報率堪稱驚人。
2007年,摩凡陀與當時完成了四年三冠壯舉的湯姆-布雷迪正式簽約,那是一份長達十年、總價一千萬美元的合同,這也是NFL最值得矚目的重磅合作之一,因為對于橄欖球球員來說,比賽過程中佩戴手表是不可能的事,這是鐘表品牌與橄欖球的第一次正式合作。
橫向比較和縱向比較之后,勞力士的這一份合同就彰顯出了足夠的誠意。
首先是代言費用。
時光荏苒,現在的物價水平和代言費用已經不可同日而語,當下的一百萬根本無法和五年前六年前的一百萬相提并論。
但必須注意的是,現在的陸恪也遠遠比不上當年簽約時的費德勒與布雷迪。
沒有超級碗戒指,沒有常規賽MVP,甚至就連二年級賽季都還沒有打完,說一句難聽的,除了年度最佳新秀之外,一無所有,而就連這一個頭銜都遠遠不能說是頂尖。
如此情況之下,陸恪卻拿到了每年一百五十萬美元的代言費用,與費德勒持平、超過了布雷迪,這就著實難能可貴了。
其次是年限。
區區四年,自然不能與費德勒、布雷迪的十年長約相比較,但去年陸恪和安德瑪的贊助合約是兩年,如此對比之后,勞力士的魄力與誠意就凸顯了出來,因為人人都知道,年輕球員還是擁有太多太多的不確定性,風險著實太高。
換而言之,即使陸恪的三年級和四年級表現不佳,贊助合同也將持續有效;更加負面一些,即使陸恪后續因為受傷而無法上場,勞力士也只能是啞巴吃黃連。
毋庸置疑,對于現在的陸恪來說,這就是一份天價合同,勞力士以四年六百萬美元做出了一次冒險的選擇。即使是在其他競技項目之中,這一份鐘表合作的合同也絕對堪稱頂尖,甚至可以說是一場驚心動魄的豪賭,難怪就連萊赫這樣的老狐貍都有些興奮了。
物以稀為貴。
這句話放在任何一個領域都是成立的,NFL也不例外。
NBA和NFL的廣告合同差異最直接也最顯著的原因就在于人數差別,十五名球員瓜分一塊蛋糕和五十三名球員瓜分同一塊蛋糕,利益分配的多寡差異一目了然;但如果,NFL之中出現了獨一無二的一名球員呢?就如同網球、賽車和馬術那樣的單人運動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