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砸都砸了也沒必要后悔。
過了那就是過了,何必還抱著過去的事死纏著不放呢?做人還得向前看。
“行吧,不去就不去。”
最終老六似乎也接受了林川的態度,索性好奇道:“那我這又去干啥呢?”
“當然是繼續電腦唄。”
蒲紅:“……”
“哎,等等,”林川突然眼前一亮,看著不遠處那穿的花里胡哨的年輕人,好奇的問道:“你覺得這個人眼熟不?像不像,像不像之前懟警察那貨?”
【來自蒲紅的情緒值:+2】
蒲紅聽到林川的話,詫異的看著他,然后這才有點無語的看著他五哥,道:“哥,這不就是之前那人么,你看他衣服褲子都沒換的啊,你什么眼神兒啊。”
“啊?這樣的嗎,我還以為是撞衫呢。”
“撞衫也不至于長得都一樣吧,”蒲紅有點不解。
林川這才有點不好意思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我臉盲。”
“可你這也太夸張了吧,挪個地兒居然就認不出來了,你這是病啊,哥,”蒲紅認真道:“得去治。”
林川:“……”
這他娘的臉盲還能治?
又不是眼瞎!
然后倆人就好奇的看著對方走進了一個大型電腦專賣場,并且又換上了里面的工作裝,認真的守在了自己的工位上。
“咦?”
林川驚訝道:“他是這家電腦城賣電腦的?”
那自己要不要就在這買電腦呢,將就也側面打聽一下他之前那么招惹警察蜀黍的后果,他其實還是挺好奇的。
就這類事兒,之前林川也在網上看到一個過類似消息。
話說有個人喝了點酒然后還驅車回家,結果沒走多遠就發現了抓酒駕的警察,完事兒后這人眼見跑不掉了后趕緊靠邊停車,然后又趕在警察來找他吹酒精測試儀前,抄起副駕駛的一小瓶二鍋頭就噸噸噸的喝了個底兒掉,完事兒后這才又好奇的看著蜀黍道:“靠車聽邊喝酒也犯法啊?”
“喝酒不犯法,可你這酒才剛剛喝下去,就話都禿嚕不清楚了,那還是剛喝的么?”
最后對方被以酒駕、阻礙公務、尋釁滋事為由拘留了十五天,完事兒后駕照還給吊銷了。
從這就能看出,對于那種挑事兒的主兒蜀黍完全有辦法治的,而不是說你想到點怪招、劍走偏鋒的套路,別人就沒法兒醫你了。
那要不然拿法律還有啥用呢?那讓正義的旗幟又往哪兒擱?
所以林川這才好奇,同樣是懟了蜀黍的他,又會是怎么樣一個光景呢?會不會也是被罰得個地兒掉呢?懷著這種好奇的心情,林川走了進去。
“歡迎光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