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信被打蒙了。
他可不象橫天王那樣的人,皮糙肉厚,經得住打。李信從小是富家子弟,細皮嫩肉,哪里抗“造”?二十棍下來,直打得皮開肉綻,屁股差點散了架子。
縣令高聲喝道:“李信,招是不招?”
“招……招你姥姥個頭。”
李信被打得幾乎痛死,但是他性子頗為倔強,心中氣憤難耐,忍不住低聲罵起來。
縣官沒聽清李信嘴里咕嚕的是什么,扭頭問旁邊文書案上做記錄的師爺,“案犯說的啥?”
“他說招你姥姥個頭。”
縣官氣壞了,使勁一拍驚堂木,差點把木頭摔兩半,喝道:“大膽罪犯,咆哮公堂,真乃賊性不改——”
衙役里邊,有個李信的同村老鄉,見勢不妙,知道再打一頓,李信非得送命不可,趕緊用水火棍敲敲地面,喝道:“罪犯,還不老實招來,免受皮肉之苦。”
李信聽見了,心下明白,老鄉這是在救自己。
他心念一轉,暗道:“對呀,我跟個狗昏官,較什么勁,屁股已經被打開花了,再打二十棍,只怕連皮帶肉都給打掉了。”
“我……招……”
縣官用鼻子“哼”了一聲,“本官還以為你死硬到底呢,象你這種罪犯,本官審得多了,心明眼亮,休想蒙混過關。老實招來。”
“我勾結匪寇,匪寇的名字叫做趙太初。”
“嗯?”縣官把眼睛又立起來,“放屁,趙太初是原告,你休得在這里信口雌黃,再不老實,還得重打。”
“大人,那你讓我招誰?”
“原告訟你,和匪寇紅娘子一起,勾結匪寇,鼓動窮人造反,到底有無事實?”
李信一聽,哦……原來如此。
趙太初并不知道我窩藏“橫天王”的事情,他只是誣陷我和紅娘子勾結,共同“通匪”,這完全是憑空臆測,栽贓陷害。
這下心里有底了。
李信眼珠一轉,說道:“縣令大人,說老實話,我確實是和紅娘子勾結,那紅娘子是個跑江湖賣解的,老家就是咱們縣的人,她的名聲,您想來也聽說過。”
“是,我聽說過,我還看過她耍馬戲。”
“對呀,她本事很大,耍得不錯吧?”
“耍得太好了,飛鞭繩技,簡直絕了……嘟,大膽,休要岔開話題,趕緊說怎么勾結匪寇的事情。”
縣令發現自己被李信帶偏了,帶溝里去了。
李信此時已經冷靜下來,慢條斯理地說道:“說起這事兒來,挺復雜的,本來我和紅娘子根本就不認識,我們倆是通過趙太初才認識的。趙太初看上紅娘子了,想娶她為妾,可是紅娘子不愿意,所有才找到我的頭上……”
他編起了故事。
縣令本來也沒掌握任何一點證據,只不過是受了趙太初的賄賂,故意昧著良心,來辦李信的案子,打一頓錄個口供,定個“通匪”的鐵案,秋后問斬就是了。
現在李信的“口供”越講越復雜,倒令他陷入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