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就好!”看狗子認慫那么快,公子哥一臉的得意。
“不過!”狗子頓了一頓,看著公子哥說道:“好歹你也是一言九鼎的大人物,想必是不會欺負這個全無靈力的人族。你看,原晶我不要,一千兩黃金我也不要,你只要幫我做件事就好!”
“哦?一千兩金子也不要了?”公子哥倒是好奇了,“說吧,什么事?”
“幫我尋回始祖遺骨!”狗子覺得疾風都快滅族了,就剩那幾十號人,有錢沒地花,他要黃金干嘛呢?前面他裝模作樣的拿花套公子哥,也不過是想要公子哥稍有點愧疚心理,進而答應他的請求。
“就這事?”公子哥一愣,一千兩的黃金可以做很多事了,都夠任何一個種族的人,輕輕松松活個三五十年的了,這狗子說不要就不要了?
“對!”狗子鄭重的點了點頭,如果尋不回始祖的遺骨,疾風必然滅亡,他狗子守著一堆黃金又有何用?
“這樣!”公子哥想了一會,說:“你答應我一件事,我就幫你尋回始祖遺骨。”
“可以!”狗子毫不猶豫的點點頭。
“那么干脆!你就不怕我把你給賣了?”公子哥呵呵笑道。
“我能值幾個錢?哪有賣的價值?”狗子笑了,他自己幾斤幾兩自己還是清楚的。
“那你就錯了!”公子哥嫵媚一笑,拍著狗子的肩膀就說:“你可值錢了!”
“哦?”狗子也不是沒聽過別人夸自己,比如說偷喝索爾的陳年老釀被捉到時,索爾夸他會吃。疾風的姑娘追不上偷看人家沐浴更衣的狗子時,也會夸他跑的快。但是夸他值錢,倒是平生第一遭。
“對呀!”公子哥一本正經,神色一正,說:“以你年紀且毫無靈力,卻敢孤身一人穿行蠻荒之地,證明你有勇氣。懂得以貪狼血肉迷惑妖獸,證明你人不笨。連碰貪狼,三眼巨人,還能安然活著,證明你有運氣。最重要的是,碰上本姑~~本公子,索菲亞,進而白得一千兩黃金卻又不要,證明你懂得取舍。”
“你說,一個有勇有謀有運氣,還懂得取舍的人怎么會不值錢了?”公子哥笑意盈盈的說。
“有~~有嗎?”狗子臉都紅了,他何德何能?如今被公子哥這一頓捧,差點沒飄上天!
“所以~~”公子哥一把抓住狗子的雙肩,殷切說道:“你加入我們吧!”
“什么?”狗子感覺有詐!
“夜襲!”公子哥輕描淡寫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