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我都懶得回復的。
但實在看不下去了,文中明明寫的那么清楚,這是思達的一次重大失誤,導致商標注冊晚了,被人搶注了!
麻煩請懂得搶注的意思!
還有個別讀者。
你們對商標這個真的很外行。
肯定沒注冊過吧!
我也不想多說,至于作者為什么會寫到商標這個情節,這個思達的經歷,某種意義上其實就是作者的經歷,兩年前,我自己帶一個項目,忙前忙后的,每天都連轱轆轉,到了最后,MMP,商標給忘記了。
這時候再去注冊,發現已經被人注冊走了,也就是那些惡意搶注商標的公司,這些公司注冊完后,就丟那里,根本不會去用的,只有等你起來了,他才會反過來給你律師函!
詢問了很多律師。
最終得出的結論是,要想做大,除非換名字和LOGO。
所以呢。
請不要站在上帝視覺看待事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