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西廣場10號。
塔克見到阿曼達的父母。
楊父楊母擔心了一個晚上,并且打電話得知阿曼達沒有去朋友家后差點報警。
要不是美國人口失蹤需要4時才能報警立案,恐怕塔克會遇到大麻煩。
來之前兩人已經對好口供。
一番半真半假的解釋成功瞞過了他們。
楊父得知了阿曼達的情況后,如果不是有塔克在場肯定要狠狠教訓她一頓。
殺人可不是小事,楊父楊母同意了請求,準備親自帶阿曼達到12分局。
不過,為了阿曼達的權益,他們要聯系律師。
請律師在美國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塔克自然不會反駁。
早晨8:25分。
上班前五分鐘,塔克開著私家車來到12分局。
今天的兇案組有點熱鬧,一群人圍在審訊室前。
塔克攔住一名警員詢問了幾句后噗嗤笑出聲來。
原來,報警人認出的du販昨天凌晨竟然在同樣的地點散貨,正巧被巡邏的警員抓到。
不清楚這個家伙是倒霉還是心大,又或者是蠢蛋。
明知道哪里死了人還敢去,不是明擺著讓人抓。
不過,這一切都不重要,有了阿曼達的口供,相信案子很快就會水落石出。
此時貝克特正在為du販錄口供。
再狡猾獵物照樣逃不過獵手的陷阱。
這家伙也是出入警局的老資歷,可是腦子好像有問題,直接中了貝克特設置的圈套,承認自己當時在案發現場。
最后又在貝克特逼問下招認自己的販du行為。
還好,僅有的智商讓他否認了殺人。
原本身上就有兩件重案。
雖說獲得豁免權,但沾上殺人這種刑事案件,特別像他這種小混混,沒身份沒背景,下半輩子很有可能老死在監獄中。
該問的基本上問的差不多了,貝克特下意識已然將其認定為殺人兇手。
剩下的只要在詢問幾名證人就可以提起公訴。
當當當......
塔克扒開人群,敲了幾下審訊室的玻璃,然后推開門道。
“貝克特,你出來一下,有重要的事情。”
貝克特點了點頭,收起東西起身離開審訊室,出門后問道。
“什么事?”
貝克特掃了一眼周圍的人群,說道。
“我們去會議室談。”
這時,旁邊的觀察室中蒙哥馬利警長和卡塞爾走了出來。
因為事關雷丁高中的學生,蒙哥馬利警長對于案子十分關注。
要知道美國中低層家庭對于有錢人的八卦非常感興趣。
這件案子成功登上了今天的《紐約時報》。
并且,今早市長親自打電話過問,由不得他不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