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也乖乖的賠償了損失,反正40萬美元平分下來,每家媒體只有1萬元左右的賠償,倒也不算什么,給錢就是了。
然后這些媒體重新開始興致勃勃的聚焦在陳吉吉身上,他們在文章里面催促陳吉吉趕緊道歉,不要在米國爸爸面前丟了自己的尊嚴,犯了錯就要勇于承認什么的。
對比他們之前的文章,簡直滑稽呀!
而另一邊,陳吉吉躺在病床上面,也是百轉千回,思考著自己該怎么做。
無外乎就是兩個選擇,道歉,或者拒不道歉。
道歉很簡單,賠償也很簡單,120萬美元雖然不少,但陳吉吉也拿得出來。
而拒不道歉就非常的麻煩了。
其實陳吉吉在清醒過來之后,也是想要拒不道歉的,因為她根本就沒有抄襲,她是被冤枉的,她頂多就是沒有及時澄清事實真相而已。
但是當平鑫濤一臉衰敗的告訴陳吉吉,他們在米國的幾套房產已經被法院給查封了,如果不賠償和道歉的話,就會被法院拍賣,然后直接給大千進行賠償。
那個是價值三四百萬美元的房產,可如果是被法院拍賣的話,頂多就能賣200萬美元左右,那就要虧到姥姥家了。
而且,灣灣省的有關機構也發來了警告,要他們快點遵從米國爸爸的判決,否則他們也要查封陳吉吉在灣灣的財產。
雙管齊下之下,陳吉吉徹底崩潰,然后流著眼淚,寫下了道歉函,公開發表在報刊上面。
一時之間洛陽紙貴,所有刊載了這封道歉函的報紙,那都是賣瘋了,畢竟陳吉吉在灣灣的名氣太大了,而她的道歉函更是絕無僅有,有收藏的潛力呀!
而讓陳吉吉感到驚喜的是,當她公開發表道歉之后,大千也公開發表回應,表示只要道歉就行,120萬美元的賠償什么的,就不必了,算是同胞們之間的一點心意。
同時大千表示,他們愿意相信陳吉吉后來在法院陳述上面說的,雙方之間的故事和創意只是剛剛好的碰撞在了一起,也就是電視劇開頭上面寫的,如有雷同,純屬巧合,只是外界和媒體對大千的言語重傷,逼的大千不得不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名譽。
最后,大千希望陳吉吉女士養好身體,以后還可以來大陸走走看看,大千非常的歡迎什么的。
嗯,賈老板這么做,也是心虛,內心深處還是慚愧的,所以才沒有把事情做絕,反而給了對方機會。
這封回應,居然讓陳吉吉感動的眼淚齊下,從此對大千好感大增,不但病好之后立刻去了大陸參觀,回來還和大千簽訂了合作協議,加入了光影超市什么的。
從此和大千的關系好的不得了,幾乎每年都要在各種文章上面稱贊大千,說大千是華人之光,灣灣和大陸是一衣帶水的真親戚什么的。
都有些斯德哥爾摩綜合癥的感覺了。
不過這就是和某些人相處的辦法,你得先把人家給打服氣了,人家才會知道怎么做人。
【PS:其實寫這一段的時候,有些不順手,因為賈老板抄襲在先,還這樣對待被受害者,實在是有些不地道,不像個好人。以至于自己寫這段的時候,也有些懷疑我自己的三觀不正。
不過寫著寫著就想明白了,我們賈老板的三觀就從來沒有正過,所以賈老板是人渣,我吃一口布丁是個好人,沒錯,就是這樣!
讓我們踩一腳人渣賈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