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影失敗之后,斯坦·李覺得自己還可以和米國優先基金會商量,畢竟自己是斯坦·李,是最懂漫威的人,就算電影失敗了,米國優先基金會也不會拿他怎么樣。
但是讓斯坦·李沒有想到的是,哈利·波特這家伙毫不猶豫的丟出了兩個選擇給他。
一個選擇是,斯坦·李依然擔任漫威漫畫的總編輯,但是總裁換人,由米國優先基金會指派。
這樣一來,斯坦·李就會失去對公司的大部分控制權,僅僅只擁有漫威漫畫的控制權,至于漫威電影等等其他一系列衍生的產品和IP,斯坦·李都將失去控制權。
好處是,因為電影失敗而產生的欠賬,米國優先基金會可以給斯坦·李二十年的時間緩沖,二十年內斯坦·李想辦法把錢還清楚就行了。
嗯,20年后的斯坦·李差不多奄奄一息了,也沒有還錢的必要了,這基本上就是免掉了斯坦·李的債務。
第二個選擇,則是斯坦·李必須在三個月內還錢,否則斯坦·李在公司所有的股權都會被凍結和清算,他人會被清理出董事會,同時也將失去在公司所有的職務,知道他還錢還清楚為止。
哈利·波特的意圖非常明顯,那就是想要借用這一次機會,將斯坦·李從公司的總裁位置上面給趕下來,讓他乖乖的只負責漫威的漫畫就行了!
之前剛剛接手漫威的時候,因為米國優先基金會什么都不懂,也什么都沒有,所以只能夠借用斯坦·李這一顆棋子來控制漫威。
而隨著5年的時間過去,米國優先基金會已經在漫威內部插滿了棋子,很多編輯對斯坦·李的位置虎視眈眈,他們工資更便宜,而且還聽話,所以斯坦·李這個總裁,就不需要了。
但問題是斯坦·李在公司的內部很高,如果強行把斯坦·李趕下去,那漫威內部必然會有巨大的波動,而且斯坦·李手中還有不少漫威的股份,這也會增加不必要的麻煩。
所以第一個選擇是米國優先基金會想要看到的,也是他們認為最好的,斯坦·李既保住了總編輯的職位,又保住了股份,還免除了債務,可以體面的在公司繼續呆下去。
至于第二個選擇完全是玉石俱焚,正常人都不會選。
但沒想到的是,斯坦·李爆發了,他憤怒的表示,他絕不接受第一種選擇的屈辱,所以斯坦·李非常干脆的選擇了第二條路,把自己所有的股份全部丟給了米國優先基金會,然后直接拍拍屁股走人了。
這當真是哈利·波特沒有想到的,因為賈老板給他的指令里面,只是要求奪走斯坦·李手中的部分權力,并沒有要把斯坦·李給趕出公司的意思。
于是哈利波特第一時間給我們的賈老板打了個電話進行請示,賈老板接到電話之后,沉吟了一會后直接表態道“漫威是漫威,不是斯坦·李的漫威,斯坦·李既然走了,那就徹底讓他滾蛋,別讓他再回來!同時對漫威內部要進行清洗,徹底清除斯坦·李的余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