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他與另外幾人商議,基本確認保持純音樂開場的原決定不變的時候,助理拿來了這首《臨江仙》,幾個老學者看后拍案叫絕,當即一致通過,就給這首詞譜曲,用作片頭。
全體通過了這個決定之后,放下了心事的眾人又開始議論作者的身份。
照常理來講,能寫出《臨江仙》這首詞的人不該是無名之輩,但在場許多專家學者,卻沒有任何一個人對投稿郵件里所屬的「張揚」這個名字有任何印象。
這多少令在座的專家學者有些吃驚,但能夠理解,畢竟民間不乏臥虎藏龍之輩,偶得佳作不算怪事。
李長歌按照投稿郵件里留下的手機號碼打了過來,聽到一個年輕嗓音的時候,還以為是那個張揚的晚輩,怎么都沒有想到居然就是本尊。
不過他終究是見過大場面的,雖然吃驚,還是很快穩住情緒,苦笑道:“抱歉,我實在沒有想到,《臨江仙》這樣蒼涼大氣的詞,居然是個年輕人寫出來的……”
張揚笑道:“理解。”
李長歌不急著說正事,反而先問:“再冒昧地問一下,你今年多大?”
張揚笑道:“巧了,今天剛好是我十八歲生日。”
李長歌也笑道:“果然是英雄出少年,我們導演組跟幾個專家商量后,都很滿意這首詞,準備把它當作片頭曲的備選之一。”
我信你個鬼!
張揚心里暗暗吐槽,備選的話用得著你這個總導演親自打電話?
事實上李長歌親自打電話,確實是想要對原作者表達一下重視,結果沒想到居然是個毛頭小子,這才下意識地改了說辭。
張揚笑道:“我很榮幸。”
李長歌道:“我現在代表三國演義劇組,想要買下這首歌的版權,可以嗎?”
張揚語氣不變,溫和地笑道:“不可能。”
李長歌一窒,很快笑著反問:“投稿就視為同意《三國演義》劇組以最低五萬塊的價格使用這首詞,你投稿的時候難道沒有注意到?”
張揚笑道:“同意使用跟出賣版權不是一回事吧?”
“哎呀。”
李長歌碰了個釘子,反而哈哈笑了起來,“你看我這幾天忙來忙去,都忙糊涂了……是,是,使用權跟版權是有區別的,那這樣,你開個價。”
張揚道:“還是您來吧,我不太懂這個。”
李長歌沉吟了一下,道:“我們當初公開征稿,保底價格是五萬,嗯……這樣,一口價,八萬塊,買下這首詞作為《三國演義》片頭曲的使用權,老弟覺得怎么樣?”
張揚略微有些意外,還以為李長歌又會欺負自己年輕,刻意壓價呢,沒想到對方居然反而提了三萬——他原本的心理價位也就是那保底的五萬塊而已。
不過價格高了,自然沒有拒絕的道理,張揚笑道:“我沒意見。”
李長歌道:“那好,你稍后把卡號發給我,我這就讓人準備合同,等會兒發到你郵箱,你打印簽字后寄過來,費用到時候我會一起打過去。”
張揚干咳一聲,道:“那個……能不能麻煩您一件事情?”
李長歌道:“你說。”
“您到時候往卡里打七萬塊就行了,另外那一萬,能不能麻煩您幫我換成一臺手機,就鴻蒙新出的那款智能手機……呃,順便,如果需要報道價格的話,最好也說是七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