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那時候的五萬塊價值與現在肯定不同,不過即便以業內如今的行情,五萬仍是一個很高的價格。
與這些專業的填詞人、作曲人相比,原創音樂人的報價會貴很多,這倒不是質量上肯定會有差距,而是因為原創音樂人本身就有很高的人氣與商業價值,出場一次商業活動,就是幾十萬甚至百萬的出場費,這種情況下,讓他們花費很多時間去寫一首歌,自然不能單純地按照詞、曲價值去計算,因為本身也有宣傳的商業價值。
音超剛結束的時候,張揚還只是一個剛剛嶄露頭角的新人,所以報價偏低,而現在他人氣正盛,鋒芒直指天王巨星,以他現在的商業價值與日程安排,再接這種填詞作曲的活,報價自然不可同日而語。
不過即便如此,考慮到雙方互惠互利的因素,南雪預想的報價,也就是百萬,而現在張揚直接把這個價格提了十倍。
這簡直就是告訴對面我不想寫啊!
她猶豫了一下,還是勸道:“是不是有點偏高了?”
張揚笑道:“先問問看吧,你把對方的答復轉述給我就行了……”
南雪正要答應,張揚忽然又叫了一聲:“等等……”
南雪心里一喜,松了口氣,覺得他終于回復理智了,卻聽張揚沉吟了一下之后,道:“別一千萬了,得給對面留一點還價的空間,一千五百萬吧。”
南雪:“……”
張揚知道她的想法,笑道:“先報過去,看他們的反應再說吧。”
南雪遲疑一些,由于張揚一貫的態度,她并沒有直接執行,而是又問了一句:“要是他們直接拒絕呢?”
“那就算了唄。”
南雪吸了一口氣,道:“好的,我知道了。”
掛掉電話之后,張揚想了想,給林依然發了條消息:“剛剛南姐說,鴻蒙找我寫歌。”
林依然很快回:“宣傳片嗎?”
張揚:“嗯。”
林依然:“那是好事啊,鴻蒙的宣傳片本身就很有影響力。”
張揚:“我記得你家好像有鴻蒙的股份吧?”
林依然:“不是我家,是我爺爺。”
張揚:“那一樣,都是一家人。”
林依然:“怎么,你還要免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