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頭鷹連連點頭,神態興奮極了,和一個小姑娘毫無二致。
“那就走吧。”
羅蘭釋放了個隱身術,便走出了屋子,沿著小鎮主道,一路朝巴沙爾城的方向走去。
到了小鎮外面,他便取消了隱身術,換上堅韌術,邁步腳步,小跑起來。艾希偶爾會張開翅膀,跟在羅蘭頭頂盤旋。要是累了,就落在他身上休息。
跑了一會兒,羅蘭忽然一拍腦袋:“哎呀~忘了最重要的一件事,兜里沒錢!”
據他所知,一把上好小提琴,至少要五六克朗呢。他現在兜里一分錢沒有,別說小提琴了,就算是中途餓了,都沒錢去去餐館買吃的。
但他隨即又想:“我現在是中階法師,還怕弄不到錢嘛~瞎擔心個屁。”
這么一想,他就放寬了心思。
按照丹迪拉雅的介紹,巴沙爾城距離大梧桐樹鎮大約有二十幾公里路,只需沿著江邊泥路,一路順流而下就行。
二十幾公里,有堅韌術加身的情況下,幾乎不用消耗多少力氣。
大約跑了一個多小時后,羅蘭發現道路上開始出現行人,他便改為步行,同時利用幻形術,將紅玫瑰法杖和艾希都隱藏了起來。
未免艾希頑皮淘氣,他低聲告誡道:“記著,到了城里之后,時刻和我呆在一塊。你要是落到別人手里,肯定會被扒光羽毛,拿去熬湯。”
艾希縮著腦袋,咕咕咕地叫,又好奇又害怕,但的確是寸步不離羅蘭的肩膀。
又走了半個多小時,路上行人更多了,因為人踩的多,道路也越發泥濘。
羅蘭觀察著這些行人,他們個個行色匆匆,面有憂色,衣服也都偏樸素。路上基本沒有馬車,牛車都少見。
這和南方都靈城的情況差了一大截。
又走了十幾分鐘,羅蘭看到了巴沙爾城的城墻。
這城墻倒是相當高大,城墻頂部還堆壘了很多沙袋用來增高、加固,城墻的墻壁上,可以看到許多棕灰色的痕跡,那是凝固的鮮血。
城門口站著許多巡邏衛兵,每個衛兵脖子上都綁著紅色布巾,一個個臉色黝黑,神態中帶著一絲難掩痞氣。
城墻邊上有布告欄,上面貼著一些褪色的公文,其中最醒目的一張上,寫著醒目的血色的大字。
‘格倫麥人,團結起來!驅逐光靈!’
‘讓我們用自己的熱血,改變我們的命運!改變格倫麥的命運!改變我們子孫后代的命運!”
落款是:烈火雄鷹丹森!
在布告欄后面的空地上,擺著一排尖頭木樁,每個木樁上都插著一個金發的尸體,連插了五十多個!
這些尸體的五官都偏古樸,帶有明顯的光靈特征。看模樣,這些尸體已經被插在這里好久了,大都已經風干成一塊塊干肉。
竟然干死了50多個光靈,還這么羞辱尸體,看來紅鷹軍是鐵了心和光靈干到底了。
羅蘭發現,烈火雄鷹丹森的公告不僅貼在公告欄上,城墻上、士兵盾牌上、來往牛車上,都有這玩意。
羅蘭心生感慨:“嘖嘖~丹森這家伙不簡單啊,深得宣傳的精要!”
只是這么一個有遠大理想的烈火雄鷹,怎么就走到如今這個人人恐懼,甚至背棄的地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