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廿五日。
編號DPC27149,陳永仁。
通過黃志誠警司電腦中的臥底檔案,恢復警員身份。
根據警署高層商議,將其暫時安排到內務部就職。
四天后,九龍咖啡店。
陳鴿早早趕來,坐在二層的靠窗處。
望向車水馬龍的繁景,他有些沒睡飽。
不多時,穿著警用制服的陳永仁走了過來。
“喲,陳Sir,挺帥的嘛。”
陳永仁微微一笑,點頭回應。
他的風格比以往更加內斂,含蓄。
“有新的線索嗎?”
“當然,不然叫你出來PJ(撲街)嗎?”
陳永仁無視他的騷話,目光很快鎖定桌上的信封。
見他伸手想拿,陳鴿率先摁住,盯著對方的眼睛:
“如果通過非法手段,才能得到內鬼的罪證,你愿意做嗎?”
陳永仁懸在半空的手僵住,略一歪頭。
他既沒答應,也沒拒絕。
停頓三秒后,脫口反問道:“比如?”
“讓你潛入保安科,偷一樣東西。”
聽到這句話,陳永仁很快明白過來。
陳鴿所說的罪證,是指楊錦榮的。
稍加思索后,他搖了搖頭:
“你知不知道保安科是什么地方?”
“前政治部嘛,我有上網查過。”
“那你知道楊錦榮是什么人嗎?”
“地球人……咳……高級督查嘛。他現在休長假,正是動手的好時機。”
陳永仁稍加思索,還是覺得不妥。
六個月前,他在碼頭替韓琛做過一筆軍火交易。
賣家沈澄,是一名大陸來的公安。
在交易告吹后,負責追查他的楊錦榮出現。
也就是在那時候,三人見面,互相兜過底。
如果陳永仁沒有因臥底一事離開警校的話,兩人就會是同學。
因此,他不相信楊錦榮是韓琛派的臥底,否則他早暴露了。
“你的情報,是從哪兒來的?”
“調查陳俊時發現的,楊錦榮辦公室的保險柜里放了重要的錄音磁帶。具體內容是什么,我也想知道。”
聽到這里,陳永仁果斷搖頭:
“是跟韓琛有關的磁帶嗎?楊錦榮跟他交換情報,上頭是知道的。”
“阿Sir,我可沒說楊錦榮是韓琛派的呀。”
“什么意思?”
“如果他是其他人派來的臥底,你查不查?”
陳永仁目光閃爍,有些掙扎。
調查楊錦榮需要向上級申請,而且肯定不會被批準。
貿然調查,不符合規矩。
茲事體大,由不得他亂來。
陳永仁把手縮了回來,咬著下嘴唇。
他在十余個呼吸后,做出了決定:
“只要是臥底,都得查!但潛入保安科這件事,容我考慮一下。”
“得了,就知道你要這樣說,不用偷東西。”
陳鴿把資料推了過去:“相關細節,已經安排好了。”
見陳永仁拆開信封,取出里面的U盤,他笑著補充道:
“你回警署后,可以公布我的線人身份,說我掌控其他臥底的情報。如果警方想要,就安排我探監,并且辦理一張至少兩個月的臨時居住證。”
放人,是不可能放的。
陳鴿又不是圣母,沒想過去救他們。
自己做錯的事,就要接受應有的懲罰。
保安科的楊錦榮,暫時不能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