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收入也是來自于所擁有的星光文化傳媒的股權,去年的分紅為四百二十五萬。”
肖淺是星光文化的第二大股東,分紅顯然要比李清絕高的多。四個股東里,最少的是徐嘉憶,但也過了兩百萬的。
“肖總收益的主要部分,則來自于各種版權收入。其中音樂版權收入為七百五十萬,影視版權收入為七百一十萬,、漫畫的稿費及版權收入為五百七十五萬。”
肖國吉和艾米蘭不說話了,人都麻木了。
這一個個“幾百萬”砸出來,跟核彈似的。現在他們看著自己的兒子,就跟看金山差不多。
原本對于肖淺身邊跟著一大群人這種事,兩人都覺得他是臭屁。
現在看來,人還是少了啊。
還得多一些,才能保護好他們的寶貝兒子。
經過任東霖的統計,去年一年肖淺在國內的總收益為兩千五百二十萬多人民幣。
好吧,級別迅速就被拉開了。
肖國吉夫婦和李清絕還都是百萬級別呢,他這里就已經千萬了。
可是別忘了,這還只是他在國內的收益,還有韓國和美國的部分沒有統計呢。
“肖總在韓國的收入部分,來源主要是**公司的股權,Bighit公司的股權以及各種音樂版權收入。其中**公司的股份收入為零,Bighit公司的股權收入為五億七千三百萬,音樂版權收入為七億五千一百二十萬。”
肖國吉當場就炸了。
“五億多?七億多?”
肖淺老神在在,只說了兩個字,就讓老爹安靜了下來。
“韓元。”
也就是說,去年肖淺在韓國的收入為十三億兩千四百萬左右。折合成人民幣的話,則為七十七萬左右。
雖然不能跟國內的收入相比,但也足夠豐厚。
主要還是**公司太坑,不給股東分紅。
Bighit的經營又比較溫和,沒有太壓榨藝人。否則的話,肖淺的這部分收入也是能破百萬的。
前世韓國娛樂文化行業比國內好的地方就在于,對于版權非常重視。讓很多創作者只依靠版權就能活的很滋潤。
但這一世國內沒有了盜版的問題后,韓國的市場就不夠看了。
想想肖淺在韓國制作的那些歌曲,可全都是傳世名作啊,但版權收益卻連只有國內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可你又不能說韓國部分的收入不多,畢竟在九十年代,韓國年收入過億的根本就沒有幾個。
“剩下的還有美國部分……”
“好了,這部分你可以不用說的。”
美國的部分有什么好說的?
肖淺在美國的唯一產業就是維塔數碼了,可這段時間就一直在向里面投錢,并沒有什么產出啊。
也就是說,中國和韓國的部分加起來,就是肖淺在整個1996年的收入總和了。
幾千萬收入,在家里傲視群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