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怎么說了?其實大家還真誤會了!不是大家想的那樣!”
賴思雨率先說話了。
“事情是這樣的,歌曲我還真的找思雨要過,沒辦法確實是好歌啊!就是剛才思雨唱的那一首!你們也聽見了吧!確實是好歌吧!”
“對!超級好聽的!”
“就是!太好聽了!”
“太有感覺了!”
……
下面都是賴思雨的歌迷,這個時候當然是不遺余力的為自己的偶像吶喊。
“這樣的歌曲你說我想不想要!大家也知道,我快一年沒有出專輯了!其實一年半以前我就在準備這張專輯了,大家也都是清楚的,而這首歌也很適合我!所以我也沒有辦法,我這人比較直白,就直接去要了!不過我可沒有搶啊!不然現在這首歌就在我手里了!”
王良趕緊解釋道。
事實上當時確實也沒有想要硬搶,只是劉紅從中周旋,才讓他有了希望,才有了后來的事情。
“這一點我證明,王老師確實是很真誠跟我要來著,出的價格也是十分令人滿意,只是,這首歌對我的意義不太一樣,所以才沒有讓給他!”
“哈哈!沒有想到兩位……”
“你沒有搶到歌是不是就針對我家思雨啊!不然怎么會和她一天出售專輯!你這是打擊報復嗎?”
主持人有點尷尬,這臺下的粉絲太不地道了,直接搶了自己的工作。
“這個……”
王良看了看賴思雨有些尷尬。
“這個事情我來說吧!其實王老師的專輯準備了很久,公司的宣傳也有一年了,大家也都明白這些宣傳花費了不少公司早就不耐煩了!所以等到公司聽說王老師找到主打歌的時候,就立刻幫他弄了宣傳和出售時間,王老師這都欠了一年的債了,我這個粉絲都有點不滿了,更別說其他人,所以公司就立刻安排了,沒有想到和我撞在了一起。”
“當然了!也不是公司沒有想過給我調整一下我自己的時間,只是我不想調整,大家也都知道,王老師的粉絲等咯快兩年,我的的粉絲們也等咯一年,我也不想大家等了,所以執意要在那一天出售的!這和王老師沒有關系,王老師甚至都給我說過自己改期的事情,但是被我拒絕了!”
這種事情由賴思雨來說,自然意義就完全不一樣了,可信度也不一樣了。
“思雨!你這樣說是不是王良和公司一起合伙來逼你的!”
當然也有粉絲不信。
“當然不是,這一點大家可以放心,公司沒有逼我,畢竟我和公司得合約也只有半年了,就算他們逼我,我也沒有必要怕!”
潛規則!雪藏在任何一個娛樂圈都有的,只是沒有合約得約束這些東西也沒有想象當中那么可怕!前提是夠紅,公司的能力也沒有想象當中那么大,限制資源這些。
“而且我可以告訴大家一句的是,《約定》和《第一次》都出自同一個音樂人!”
王良再次說話了!
“同一個人?不會吧?這兩首歌的作者不是完全不一樣嗎?怎么變成一個人了?”
“就是!《約定》不是王良和另外一個匿名的人合作的嗎?”
“是啊!《第一次》的作者不是一個叫做星云的人嗎?”
……
滿場不可思議,這和專輯上標注的完全不一樣好吧!
“真的是一個人!你們可以去網站上查的,專輯上可以匿名,但是版權是不可能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