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歌也太好聽了一點吧!話說有這樣一首歌嗎?這樣的一首歌翻唱都這樣的好聽,為什么我們會沒有聽過,不應該啊!”
“是啊!從這首歌的旋律上來聽,就知道這首歌很好聽,但是我們卻從來沒有聽過這首歌!”
“原來不止我一個沒有聽過這首歌啊,我還以為就我一個沒有聽過這首歌啊!原來大家都沒有聽過啊!”
“是啊!這首歌的原唱到底是誰啊!”
“管他是誰的好聽就行了!”
“雖然話是這樣說,可要不是翻唱的歌曲,那么這就是違規了啊!”
……
網上質疑的聲音很快就響了起來,歌曲就是這樣,一首歌的好的歌曲自然會吸引人,但是一到太好了,就容易受到別人的質疑,這一點是很正常的事情。
只是很快這個質疑就被打破了!
回到休息室之后大家的提問也讓算是回應了所有的網友和觀眾。
“這是一首新歌,在R國發表的,大家沒有注意倒也是很正常,是我老公發現的,他說這首歌好聽,就幫我改編了一下!”
賴思雨沒有絲毫的隱瞞,這件事情本來就是李星云幫助他找的歌曲,再唱過這首歌之后,自己也覺得這首歌非常的好聽,也確實讓有種不一樣的感覺,好聽的歌曲在什么地方都是好聽,都是有感覺的,這就是共情!
“哦!你老公改編的?”
聽到賴思雨說這樣的話,其他人也是一臉的思考,似乎想到了什么,但是有不知道該怎么說。
“恩!他是一個音樂老師!”
“厲害啊!到時候我也請他幫我改編一下!”
“好!”
……
“原來是改編的歌曲啊!那倒是可以理解了,在《歌手》的舞臺上,只要不是唱自己的歌曲,只要唱發表的歌曲,那都是符合規則的,雖然這是一首新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