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絕對是賴思雨最真實的寫照,為了等自己等了那么多年,更是為了自己愿意放棄了很多的東西,可以說苦情歌對于賴思雨來說就是最好的表達,在《歌手》的舞臺上,賴思雨表現最好的幾首歌曲就是這樣的情歌。
所以李星云在第一時間找到這首歌之后就發表到了R國的音樂播放平臺上,不過這一次李星云的歌曲才剛剛放上網,就被很多的人盯上了,尤其是在《歌手》舞臺上的幾個歌手都同時盯上了這首歌曲。
“那個X又發新歌曲了!快!快去買下版權,我們要唱這首歌曲!”
王良在第一時間就發現了這首歌!
事實上不止是王良,云雀,元謀,費雪都發現了這首歌!賴思雨在《歌手》舞臺連續場唱了好幾首這個人的歌曲,自然不可能讓人不注意,好聽的歌曲,優秀的歌曲,只要不是白癡都能夠明白這些歌曲的優秀。
不止是這些歌手發現了!歌曲的美妙就在于不是說歌手認為是好歌曲就是好歌曲,而是要普通人都喜歡上這首歌曲才是真正的好歌曲,在R國的音樂平臺上,李星云以X名義發表的幾首歌曲完全占據了整個音樂榜的前幾名位置,而且沒有一個人撼動,事實上李星云自己都沒有太注意自己的這幾首歌曲賺了多少錢,雖然這幾首歌曲的版權就在自己的身上,但是李星云從來都不在意這些東西,自己又不缺錢用。
所以李星云將這幾首歌曲的版權放在了自己的公司上,直到后來李星云才知道,光是這幾首歌曲的收入都比一部電影的收入還要高了,要知道,R國可是將版權弄的最好的國家,一首真正意義上的好歌,絕對能夠養人一輩子,即便是在《歌手》舞臺上的幾首翻唱都讓水果電視臺賺了不少,好在水果電視臺的版權也只有幾年的時間。
但即便是這樣也讓李星云哭死了!那都是一筆大的收入了,不過想想是為了自己的女人,李星云也沒有那么在意了!錢而已!反正現在都夠用了,別看現在云思公司并沒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作品,但是云思公司其實已經算是娛樂公司里比較賺錢的公司了。
其實很多公司都喜歡各線投資,很多作品都是不能夠收回成本的,不要看什么這個電影的票房多少,那個電影的票房多少,其實真的沒有那么多,投資十幾部的電影,只有一部電影賺了十幾個億,而每一部電影的投資都是上億,算一算就知道賺沒有賺錢了。
但云思娛樂可是真正做到了每一筆投資都是在賺錢,即便是在《春嬌與志明》并不是算是爆款,可是在國內就賺了不少的,加上又賣到香江,李星云可是知道的,這部電影最近在香江也是很火的!票房也是相當的優秀,已經有很多的公司在接觸這部電影的版權了。
所以別看李星云好像沒有將精力放在公司上,但是公司真的不缺錢,而自己的老姐齊韻是真的忙不過來,各種應酬,現在都快要煩死了,為什么要逼自己參加什么活動,其實就是她也被逼的很慘了。
所以!賺錢似乎成為云思娛樂最簡單的事情,就好像現在一樣,在這首歌曲放在音樂平臺的第一時間,這首歌就以最快的速度沖上了音樂榜的榜首位置,十分的醒目,其實就連李星云自己都不知道,要是曝出自己就是X估計自己在R國的名聲比在國內的都要大!
現在X已經真正意義的成為了整個R國的國民級的偶像,無數的人想要知道這個人是誰,但卻沒有一個人知道這個人是誰,當然,音樂平臺在簽訂版權合約的時候是知道的,可是他們卻不敢跟任何說關于李星云任何的事情,除非他們想要被告到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