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欣然踏步于飛劍棧道之上,便如凡世武人過刀山槍林一樣,絲毫不為自己的安危擔心,也確實自有一股豪氣在身。
來到涼亭,仔細端詳,嘆了口氣,“一晃數百年,當初的取經者已經修成了正果,而曾經的惡勢力卻還在原地踏步,時也命也!
下次若再取經,你也叫上我!”
李績舉壺相邀,“早晚的事,關鍵在于最后一步,其他的,不過五十步笑百步罷了。”
天秀一嘆,“時不我待,時間啊!
你最后離開時那一劍很是了得!雷音和尚死的不冤,我是在現場看到的,比劍比不過你,今次尋來主要目的做不到,那便只有喝酒了!”
李績一招手,豬妖又扛著它的夜宵跑了過來,李績一指天秀,
“叫大爺!”
天秀先是一怔,大家這樣的地位,也不可能拿他開涮,用一頭豬來消遣于他,其中定有蹊蹺,于是仔細凝神,不由的一挑眉,
“這是,這是在三岔口的那頭?”
豬妖推豬山倒豬柱,沖上前來就抱住天秀的褲腿,
“天大爺,老豬我死的好慘啊!”
豬妖對人類有一種天生的判斷善惡的標準,誰是可以接近的,誰是必須疏遠的,是一種獸類的直覺,很準!
所以它會抱戈的大腿,會抱天秀的,卻不會抱班典的,就是在直覺下的選擇,倒并不是指的人的善惡,它還沒這份本事,人的善惡連天道都搞不定,何況于它;它的直覺只是針對人類對妖獸的接受程度而言。
像是戈和天秀,對妖獸沒成見,所以就可以抱大腿,班典是典型的人類至上價值理念,所以它不敢親近。
天秀就笑,“我倒是以為,你這豬妖死的不冤,便三岔口不死,早晚也得被這張嘴拖累而死!
上次聽說把班典師兄嗆的不輕,這次就干脆直接開懟,你這是仗了誰的腰子?”
豬妖就哼哼,“俺大腿多,師兄,戈大爺,班大爺,現在又加上了您天大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