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蘭克斯!”莫西夫沉默著。喝完杯中的凈水之后,他放下幾枚鈕士之后就離開了這個地下咖啡廳。
女仆將桌子上的殘局收拾干凈,攥著鈕士拐入了一個房間中。這里面是一個巨大的酒窖,許多酒在外面已經絕跡,放在任何一個拍賣會當壓軸都會讓那些嗜酒如命的貴族趨之若鶩。
紅色的真皮沙發上,一個將自己搭理得干干凈凈的老頭坐著,他慢條斯理的搖動著酒杯,如血液般殷紅的瓊漿送入嘴中,順著咽喉直入腹部,暖意散開。
“別人品酒是品的味道,但我喜歡這股暖意,特別是在這飄雪的季節。”頭發都全白的老頭招了招手,那女仆走過去坐在他的腿上,躺在他的懷里,臉色微紅。
“莫西夫好像有些不信任弗蘭克斯。”女仆說道。
老頭摸了一下她漂亮白凈的臉蛋,將酒搖啊搖,“他們都是精明的家伙,特別是莫西夫,別小看‘潘賽德’,粗獷猥瑣不過是為了隱藏內心深處的某樣東西,那是惡魔的財寶,我可不想去觸碰。我,不,我們只要守住這個咖啡廳和自己的嘴就行了。”說著,老頭笑著用粗糙的手指劃過女仆嬌嫩紅唇。
“接下來,就是一場好戲,它會改變佟利市的格局,甚至整個摩士夫的格局。”
…………
“潘賽德迷宮?”勞倫從書架上拿下了這本書,躺在床上,雖然經常也有做恢復運動,但總是有些煩悶。
醫務室中竟然有這么一本書,有兩個手指關節那么厚,封面看上去也有些老舊,書頁帶著干黃,有很多被翻閱的痕跡。
“世間所有人都深處在迷宮之中,彷徨著前行,直到生命盡頭也未到達終點。”這本書的第一頁這樣寫到。
然后是第二頁,“只有一小部分人到達了迷宮的終點,甚至可以說,一出生便在迷宮的終點處。他們能笑著看見迷宮中的一切,并嘲弄操控著這些迷途者。”
第三頁,“而我,是創造迷宮的人。我將一部分人引向錯誤的方向,又將另外一部分人送上幸福的天堂,沒錯,我仿佛成為了神。”
第四頁,“當然,我永遠忘不了紗維拉小姐,和她壯闊無比的胸部。”
從第五頁之后就是故事的開端,勞倫被深深的吸引進入,前面四頁中包含著這本書的大部分內容,而且足夠引人入勝。
潘賽德的觀點十分奇特,將人生比做了一個巨大的迷宮。人們看不見前方,看不見終端,會在迷宮中迷失方向,也在迷宮中找到自我。
迷宮中會有死路,一部分人到達死路之后就放棄,往回走。這差不多就相當于人的愛好和興趣,或者是工作、家庭等等,當達到死路之后,一些人會放棄這些東西,去選擇新的方向。而在死路中不想回頭的人,就是那些安于現狀或者墮落的家伙。
很多人在迷宮中走,但用盡一生的時光都沒辦法到達終點,所以人生會留有許多遺憾。
而一些人早就停留在了終點前,因為他們掌握了一切,或是他們已經得到了他們想要的一切。比如說一個人希望結婚過上平凡的一生,這就是他的終點。并非說金錢、權利達到巔峰的人。
甚至里面有說,這些大人物,也是迷宮中的迷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