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沾滿泥灰的手摸了摸腦袋,這劇情發展不對啊,他還沒裝比呢。
準備工作花了半個月,建好就兩天,一棟總共有十幾米高的超大號兩層房子建成了,然后......他要去準備打獵了。
這是月告訴他的,族中不會養閑人,每個人都要做事才有吃的,有武力的隨狩獵隊去捕獵,沒武力的去干其他雜活,月本來是讓他去跟族中婦女去采集野果,這樣安全一點,但古軒沒法接受自己一個大男人去和婦女混在一起,當然得去打獵。
況且,不論是古時候的原始部落,還是洪荒世界的巫族部落,地位最高的都是能外出打獵的戰士,他可不想在部落中抬不起頭來。
月很贊同他的決定,說道:
“你明天早上跟我一起。”
他點了點頭。
月作為部落族長的女兒,本身也是水部族第二狩獵隊的副隊長,有權讓他跟過去。
第二天一大清早他早早從獸皮鋪成的暖床上起來,這是月送的一張巨大的熊皮,展開有十幾米寬,疊起兩層一折即可以當床又可以當被子,非常的暖和,省了他睡地板的問題。
從臨時挖的井中打一桶水洗了個涼水澡,他幾下跳到二樓頂上特意建的一個小閣樓上,盤坐在上面開始每天早上的例行修練。
洪荒的日升月落與地仙界時沒有任何區別,每天的時間也是同樣的十二個時辰,清晨靈氣最為活躍,坐在露天閣樓上張口一吸,充沛的靈氣化成一股洪流涌入體內,散入四肢百骸之中。
水部落選擇的位置挺不錯,三山之中央,靈氣沿著三條峽谷匯聚于此,特別是沿著那條大河涌來的靈氣格外的充沛,而巫又不用修練,整個村子就他一個人獨享這充沛的靈氣。
哪怕以后什么機緣也沒有,光是在這里修練也能供他一口氣修練至金丹天境界而不用換地方。
當然,哪怕金丹天以后這里的靈氣之充沛也足夠他修練之用,只是效率降低了而已。
從住處出來往村南出口聚集,一群大清晨也是赤果著上身的大漢已等在那里,有的正蹲在地上吃東西,有的就在邊上石頭打磨武器,也有的吃飽飯沒事正圍著一個圈子,十幾個半大小孩正在一名瘸了一條腿的大漢調教下對練,那一聲聲砰砰聲看得古軒頭皮發麻。
生存在洪荒這種世界,小孩很小的時候就要開始練習戰斗,一般十一二歲就要隨時準備和村子狩獵隊一起外出狩獵。
看著這些小孩比自己還要大的手抓著大腿粗的木棍對著對手同樣十幾歲的小孩腦袋臉上劈頭蓋臉的猛砸,一個個力氣最少有幾萬公斤往上,時不時大腿粗的木棍砸在腦門上被砸斷,而這些小孩卻是渾然無事般揮棒還擊,邊上還有人歡呼的相互歐打。
看著一個個一臉單純的小孩拿著粗大的棍子一點也不惜力的猛砸互毆,古軒看得眼皮子直跳,忍不住咧了咧嘴:
“太兇殘了!”
這里的小孩太兇殘了,他連小孩都比不過。
這就是巫,洪荒時代的巫,傳承自開天辟地的盤古氏之血脈,天生就是強大無比,正因為如此強大,才能在億萬遠古生靈橫行的洪荒之中成為最強大的兩大種族之一。
要知道洪荒時代任一生靈放到后世都可以稱之為洪荒異蟲異獸,兇獸,上古等等后綴,在這么多兇殘無比的生靈之中殺開一條血路,沒有足夠的實力可不行。
一路眼皮子跳著來到廣場上,一個格外強壯身上紋著一頭五條尾巴的異獸的大漢看到他向他招了招手過去,一巴掌將他拍趴地上,邊上眾巫哈哈大笑。
他們倒沒有惡意,只是惡趣味而已,此時的巫有如原始人一樣純樸的很,壓根沒有什么花花腸子,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古軒即然能住在部落,就代表他們已經接納了他。
這強壯的大漢叫猙,據說成年時運氣好獵殺了一頭強大的異獸五尾猙,巫師將猙獸魂煉入他身上化成圖騰,便有了猙這個名字,同時也成為了水部落中數一數二的戰士,如今是水部落狩獵二隊的隊長。
他一把將趴在地上的古軒擰起來,哈哈大笑道:
“古,你力氣太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