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兵都(騎兵)65人130馬
————————火頭軍10人10騾
————————斥候隊(騎兵)30人60馬
————————軍法隊(承勾、副承勾帶8人)10人
————————步軍都*4(正副都頭各1人)105人
————步軍二營(正副指揮各1人,轄5都)535人60馬
————步軍三營(正副指揮各1人,轄5都)535人60馬
————步軍四營(正副指揮各1人,轄5都)535人60馬
————步軍X營(正副指揮各1人,轄5都)535人60馬
————步軍X營(正副指揮各1人,轄5都)535人60馬
——第二統制部(正統制、副統領各1人)約2250-3300人約700馬210騾
——第三統制部(正統制、副統領各1人)約2250-3300人約700馬210騾
——第四統制部(正統制、副統領各1人)約2250-3300人約700馬210騾
——第五統制部(正統制、副統領各1人)約2250-3300人約700馬210騾
——第六統制部(正統制、副統領各1人)約2250-3300人約700馬210騾
——第七統制部(正統制、副統領各1人)約2250-3300人約700馬210騾
注1:張俊為原西軍(種師道親衛小校)出身,故直屬親軍編制仍采用原將兵法的隊-將-部-軍方式。
注2:張俊部由幾千人壯大至兩萬五千人的過程中,兵員主要來源于淮東、京東等地新征募的流民,離中樞較近,故非直屬統制部中,下兩級的編制多采用更接近傳統的都-營-統制部。
注3:軍法處之前普遍性歸屬將領親衛,后期正規化,且隨軍進士大量參與其中。
附:御營右軍部分統制官名錄
田師中(副都統),胡清,張子蓋,張宗顏(已因敗績貶職),扈成,劉寶。
三、御營左軍行軍司(都統韓世忠,副都統王勝)
人數:約40000人牲畜:約7500馬2700騾
——直屬親軍統制部(成閔為統制,俗稱背嵬軍)約3700人約7500馬
—————親兵指揮(軍機、傳令)300人130馬
—————輜重營(4都步軍)460人50馬210騾
—————第一將(正將、準備將、掣旗各1人)370人730馬12騾
————————親兵隊30人60馬
————————火頭軍12人12馬12騾
————————騎軍隊*5(甲騎)65人130馬
—————第二將370人730馬12騾
—————第三將370人730馬12騾
—————第四將370人730馬12騾
—————第五將370人730馬12騾
—————第六將370人730馬12騾
—————第七將370人730馬12騾
—————第八將370人730馬12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