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筆給你,你來。”
宋北云滿懷期待的站在俏俏身后,看著她一點點的找到色感,然后開始在這副丑兮兮的油畫上進行修改。
剛開始時,她還有些笨拙,但半個時辰之后,宋北云就開始有些慌了,這天賦也太好了點吧?真的……一個別說系統學習了,就連接觸這新東西也只有一兩個小時的人,居然能把色彩玩得如此漂亮,這簡直就是……
天才。
除了天才兩個字,宋北云完全想不到其他的詞來解釋俏俏的天賦,她最開始還會去看幾眼調色板,但后來她完全就不再看那上頭的顏色了,直接就開始進階在畫布上調色。
相比較宋北云那種瞎雞兒畫的藝術風格,俏俏就顯得細膩太多了,她因為之前并沒有接觸過水墨丹青之類的東西,原本就沒什么東西干擾她的藝術靈感,所以她現在就真的是化身為一張畫布一樣,盡情的往自己腦海里填充色彩燦爛的顏色。
她在畫畫時,時不時還回頭看一眼旁邊的銅鏡,仔細端詳片刻之后才會繼續動筆,就這么折騰了六七個小時,宋北云都睡了一覺醒之后,她才算徹底將筆放了下來。
“畫好了?我來瞧瞧。”
宋北云走過去時,發現她的面前不光是有之前自己留給她的筆,還多出了幾只粗細不同的毛筆,看樣子應該是在自己睡覺的時候她又有什么靈感迸發出來而去找玉生哥拿的毛筆。
而當宋北云走到畫作前時,他甚至都難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原本自己那野獸派路子的油畫已經在俏俏的修改下完全變了模樣。
畫作里的人就如同照片一般栩栩如生,不管是發絲還是衣服上的褶皺,都精細的讓人難以置信。
而俏俏端坐在畫作前面,看上去居然還有點不太滿意?
“你這也太離譜了吧?”宋北云前后左右仔細看了幾圈:“不科學啊。”
“是不夠好,撕了撕了。”
俏俏不滿意的伸手要去毀掉這幅畫,但卻眼明手快的宋北云一把給攔住了:“我都懷疑你是不是下輩子叫達芬奇了,你可別撕了……就它,一千年以后能讓你在紐約買個寫字樓。”
俏俏:“???”
宋北云沒解釋到底誰是達芬奇也沒有說紐約是個什么地方,只是不斷的注視著這張俏俏認為還不夠完美的畫作。
說實話,宋北云真的看不出來哪里有問題,真的是那種超寫實的作品,離近了還能看到筆刷的痕跡,可是稍微遠一點就真的像是一張影樓里拍出來的藝術照。
就這么說吧,在上輩子時,宋北云殘疾以前去看過一場冷軍的油畫展,當時那油畫上的細節可以說是讓人嘆為觀止,甚至可以和照相機五五開。但即便是那樣,宋北云覺得今天俏俏給他帶來的震撼絕對遠超當時看展覽時的感受。
要知道這是一千多年前啊!這是第一幅油畫啊!這是人類第一次以這個方式進行藝術創作啊!而且還誕生在一個完全沒有經過藝術教育連字都是自己一個一個教出來的十幾歲的女孩子的手上啊!
服了,真的服了。怪不得人家都說天賦遠比勤奮重要,就俏俏這個天賦能力,宋北云覺得自己專心致志畫油畫三十年未必能達到她這初學者的高度。
雖說自己的畫工絕對不差,解剖圖也好、機械制圖也好,但那些跟油畫完全是兩個領域的東西,這大刷子上去,誰特么還管細節啊。
可俏俏卻完全不一樣,她真的是又快又好,就是那種天生對線條、色彩以及透視的敏感,這絕對絕對是頂級的天才選手。
“媽呀……”宋北云從后面抱住俏俏的腰:“你真的是太厲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