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上寫著,此人要去邊境某個堡,當一個墩長,管30人的小頭目。
初步查看,只從這表面上給出的信息,劉推官認為這人不太可能有什么大仇人。
在本縣他屬于是陌生人,本縣的人,殺他的可能就很少。
所以劉根的嫌疑才會最大。
而兇手如果是外面的人,那最大可能就是京城的人。
可是京城人,會那么遙遠地來殺他嗎?
為什么不在京城動手?
這就是按部就班地辦案,很難,很繁瑣。
任何一個細節都得考慮到。
很多懸案,都是這樣形成的。
如果一開始鎖定不到兇手,鎖定不到關鍵證據,那以后就難了。
時間越長,精力越分散,時間越不夠用,痕跡也在快速消失。
甚至兇手會逃走,會老死,會意外死。
這事都太多了。
劉推官現在只能根據死者信息,然后派人去京城探訪。
這出差錢,也要當地縣令去報。
這就是推官的難處,事事得指望當地人去辦。
為什么推官不能直接掌握錢和人了?
這很顯然就是一種制衡。
本來推官就能判決人生死了,再掌握錢和人,那他不是想制造什么案件就制造什么案件嗎?
所以說這個世界里的推官,只有一些輔助文書的手下。
其他武力都在別人的掌控之中,需要協調需要各種交換。
做事起來掣肘很多。
好在這一次,因為案件就發生在本縣,所以縣令也配合的很。
何況死的人還是京城人。
萬一對方有什么背景,他以后就不用升遷了。
平調到老都是好的。
兩名捕快騎著快馬一路趕赴京城,足足用了7天才趕到。
聞人升就作為其中一個捕快跟著去了。
當然他是旅游的,另外一個捕快才是真倒霉。
在古代,這種長途跋涉,很容易死人的。
所以無論是士兵,還是百姓,甚至管員,都對長途遷徙非常懼怕。
到了京城之后,兩人和當地衙門簡單做了交接,主要是防止被當成閑雜人等和奸細,被自己人給辦了。
京城衙門自然是不管他們的,只是給了個路條就拉倒。
吃住都要自理。
隨后他們去死者留下的家庭住址,花了三錢銀子請了個本地向導,一路找去。
最后找到一處大雜院里。
隨后他們打聽這里有沒有住過吳姓人。
有人看到他們之后,卻是大吃一驚,然后匆匆向里面一個房間奔跑而去。
這時院子里的人圍攏過來。
“你們找姓吳的干什么?”有人很生氣地問道。
聞人升頓時知道這里面有事情。
而另外一個捕快心直口快,直接問道:“吳大發死在了我們清水縣,現在老爺們要查是誰殺的他。”
“他的尸體就放在我們縣城,你們中誰是他的家人朋友,趕緊派個人過去看看。”
“嗯,老吳他沒有家人,這里也沒有他的朋友。”那人沒好氣地說道,“你們趕緊走。”
“老吳他沒有家人,沒有家人為什么會寫這個地方?”那捕快郁悶道。
“這個,我們都是外地人,來京城里找活干的。”
“這是我們集體租的大雜院。”那人敷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