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
整條山道上,不知多少違背第四規則的人,紛紛接受到警告。
“隨意變道都不行了?”
“我右拐為什么還要看后面?”
“我憑什么讓你?”
一時間,很多騎行者紛紛抱怨。
然而也有很多人在那里高興。
“太好了,這一下就不用擔心被強行抓走了。”
“是啊,我好好騎車,他過來抓我當奴隸,這明顯是違背第四規則。騎行者不能干擾他人正常騎行。”
這是基礎交通規則:自己的行為不能影響到其他正常行駛的車輛和行人。
比如你要變道,你要拐彎,你要從小路上大路,你要過路口,你要啟動……
一系列行為,都不能影響到正常人。
一時間,感謝的人還是遠遠多過抱怨的人。
但這對聞人升來說,都無所謂。
我制定規則,而且定下的是世界的規則。
你能適應就適應,不能適應就自然淘汰。
這就是自然法則。
而聞人升來到這種世界,就是自然法則的創造者。
他們其實應該慶幸了。
聞人升定下的規則已經很有底線了。
換成那些心性控制不住的家伙,恐怕這時候早就將世界弄成了一片泥潭。
隨后聞人升繼續騎行。
不知過了多久,突然間,道路上出現了一群動物。
那是一群羚羊,正在過公路。
領頭的是一只大角羚羊,比別的羊高出整整一頭。
前面的騎手們,頓時忙亂起來。
有人按鈴鐺,想要驅趕這些羚羊。
有人則是放慢速度。
有人則是趕緊利用五分鐘的允許停車時間,趕緊下車推行,試圖從羚羊群中推走。
顯然最后一種人做法算是比較好的。
那些按鈴鐺的,只會將羚羊給驚到。
一旦驚嚇了它們,那將是一場災難。
它們能輕易將自行車頂到山下去。
羚羊對付不了老虎,還對付不了人?
它們的速度和體積,能讓小汽車都感到巨大的危險。
一旦撞上它們,小汽車也會出大事。
推行的人,很快順著縫隙過去了。
只有一兩個倒霉蛋被羚羊頂翻了。
等到眾人過去之后,又有人突然道:
“這次是羊群,還好說,下次要是碰到獅群怎么辦?”
“是啊,我也看到紀錄片,有獅群在路上溜達的。”
“別烏鴉嘴,這只是偶然現象,真碰上獅子群,我們就遠遠地進行加速,爭取一下子沖過去。”
眾人心一下提起來。
好在他們又騎行了500公里,休息了三次后,沒有遇到獅子。
但他們遇到了狼群。
只見一群狼就蹲在路邊,虎視眈眈地看著騎車人。
聞人升自己當然是輕輕松松過去。
那些狼一動不動。
然而其他人想要過去時,狼群就開始撲向人群,直接將人拖下車子。
不過沒多久,那人因為超過5分鐘,而直接爆炸。
爆炸之后,就嚇跑了這只狼群。
“該死的,我說他們大團隊為什么天天從后方招人,然后加速趕到前面,原來就是為了這樣!”有人恍然大悟。
是啊,大團隊按說人員穩定,用不著天天招人的。
然而事實就是任何一個大團隊都有三四線的后備小組,用來隨時補充新血。
不然的話,一旦人手不夠,那問題就嚴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