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話說回來,不發生變化才奇怪。
他這次直接選擇逃跑,然而還是被流浪漢一把抓住拍死。
如此重復十次……
達弗林發現自己陷入死局,無論他做什么,都會被對方一巴掌拍死。
甚至他故意假裝背叛天命社,投靠對方,也被對方一巴掌拍死。
這重生還有意思嗎?
自己就是來無限死亡的嗎?
他骨頭里的固執與倔強,爆發了。
他還不信了,自己有著無限重來的本事,還搞不定一個異種者?
他仔細分析起來。
每次重生后,一定會出現喪尸攻城,在那之后,這個流浪漢就會殺了自己,只是花樣和時機不同。
也就是說,喪尸攻城事件,擾亂了那個流浪漢的心情。
所以他要想活下去,必須將喪尸消滅掉。
于是他這樣干了。
又重生了三十次,他才想到辦法消滅喪尸。
而這一次,那流浪漢果然沒有殺他。
正當達弗林暗暗高興,想要偷偷溜走,直接去找那位光明修女,拿自己的固執之種時,流浪漢卻再次出現在他面前。
“這就是凡人的適應力嗎?三十次,不,是四十一次的重復,就能找到答案。”流浪漢盯著他,若有所思道。
“什么四十一次的重復,先生,我聽不懂你在說什么。”達弗林連忙裝傻。
他確定自己擁有了“土拔鼠之日”的超能力,絕對不想這個秘密被別人發現!
“呵,其實你的智慧不比我低多少,但你能用來觀察這個世界的工具,卻比我差得太多。”
流浪漢這次有了談興,他本來就是一個喜好辯論的人。當然他不喜歡詭辯,因為那對他來說,沒有刺激性。
只有來自真實世界,真實邏輯的碰撞與反饋,才能讓他感覺到活著的味道。
“什么意思?”達弗林謹慎地看向四周。
“很簡單,雖然你是這個鬧劇中,唯一有完整記憶的人,但恐怕你每次重來時,都沒有注意過時間吧?哦,對了,你只有手機,沒有手表。”流浪漢指了指他的手腕道。
達弗林有些迷惑,不明白對方想說什么。
時間,時間有什么問題嗎?
“哈哈,其實人與人之間的最大差別,就在于獲取信息的能力。就像現在,我雖然沒有被選中,然而我仍然能發現這個世界的異常。”流浪漢很是自信地笑道。
他為自己能從那個迷境中擺脫出來,而感到非常自豪,因為這意味著他戰勝了一個未知的強大存在。
對方太強了,他第一次真身面對這樣強的存在,他感覺自己的異種甚至都在瑟瑟發抖,讓他感到無比的刺激與真實。
達弗林還是一腦袋迷惑,他唯一能明確的,就是對方很可能發現了自己處于時間循環之中!
“你還聽不懂嗎?讓我來慢慢告訴你。”流浪漢緩緩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