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陽!”
“警察已經問過了,我也說清楚了。”
“你個混蛋!能騙警察,騙不了我!”
孟萍的氣勢,已經超脫了吵架高手,她的眼神如一把鋼刀,她的話語狠的能要人命。
“李偉!你到底隱瞞了什么!說!”
李偉,到底做了什么呢?
這便是他的蒙太奇。
……
在藏尸之后,李偉的舉動非常有趣。
首先,當然是那個SIM卡。
他給裝入了自己的手機。
此時的SIM卡還是通用的。
之后,開著張陽的車子,去了遠方。
真的是好遠,最終找了個廢棄的礦,現在已經是大水泡子了,把車子給推了下去。
這是一輛比較騷包的越野改裝車。
銷毀證據。
完成后,又打開了手機。
現在的SIM卡若是不去營業廳掛失,那么,就可以直接用,當然了,打電話會馬上暴露。
李偉看到手機里已經積累了好多條短信,他給回了。
用的是他估計出來的張陽的口吻。
“滾!”
“尼瑪的!”
“老子在嗨……”
等等。
完成了這一步,他將SIM卡抽出,扔進了一個運煤的大卡車里。
然后回程。
他坐了村民的三驢蹦子。
等到了縣城,辦了幾件事。
買了四張電影票,去大飯店吃了一頓,又去銀行取了錢,又在回來的長途客車上,買了四張的票。
這是二號發生的。
等到了三號。
李偉一家人,又去了縣城。
他們一起看了電影,又游玩了一番,好好的吃了一頓飯,還跟飯店的服務生好好的聊了聊。
又在回來的長途客車上大聲的歡笑。
還有嗎?
下一周的周末,他們又如此行程。
張陽在二號的時候還有短信發回。
通過搜索,張陽那張SIM卡在外省了。
也就是說,在警察眼中,張陽在二號活著。
而各種詢問筆錄都顯示,李偉一家人,二號的時候,他們去縣城看了電影。
偏僻的山鄉,不光是警力不足,便是電影院這種娛樂設施,也只能是縣城才有。
至于李偉他們一家人喜歡看電影,也實在是天經地義,李偉的‘事業’不就是出租店嗎?
下一周還去了。
正常!
而且,更加正常的是。
冒出了好多好多的證人!
影院的售票員。
飯店的服務員跟老板。
長途客車的售票員。
自然,李偉店里的大個。
他們都沒有說假話,他們說的全都是實話。
鐵證!
警察毫無辦法。
史宏進跟端康毫無辦法。
但是。。。
“有人看到我兒子的車子到過你那里,李偉!”
“肯定是有人看錯了。”
“不可能!我兒子的車子非常特別,是改裝過的。”
“那他不是犯法了嗎?我們國家不允許私自改裝。”
“我不用你給我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