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們初步擬定的合約,上面的各項條款務必仔細查看,有問題及時來問我,確定沒有問題的話打印兩份,簽名寄到鯊魚總部來,電話和地址我會馬上發給你……”
李文東發給他一個PDF文件,隨后簡單說明了一下。
陳煊點開合同文件,密密麻麻的一片,全是一些晦澀枯燥的條例要求,一般人很難耐心看下去。
合同關乎到他的未來,可不能有絲毫松懈和馬虎。
他耐著性子看了下去。
簽訂的合約是兩千萬一年,一年期滿。
這點倒是沒有問題。
其他的,還有關于收入的來源比例。
主要是簽約費+禮物分成+廣告收入,如果效益不錯的話,一年賺個三四千萬,難度不大。
但很快,陳煊發現了一個“大坑”。
在合約期內,陳煊被要求每天直播至少十個小時。
直播時長不夠,扣錢!
每天觀眾人數必須要求最低要求,否則扣錢!
每天收到的禮物必須達標,不然扣錢!
林林總總,全是苛刻的霸王條款。
確定不是把他當韭菜割?
陳煊心里不踏實,決定出門去找律師看看。
合約這種東西,文字游戲特別多,正常人察覺不了,必須得專業人士解讀。
來到就近的律師事務所,陳煊把打印好的合同遞給律師,一番分析后,陳煊大概知道幾個主要的“陷阱”。
心中了然,他再和李文東進行談判。
一來二去,一直談到傍晚。
最終雙方各退一步,達成一致。
陳煊主動把簽約費降到一千八百萬一年。
李文東則在直播時長等條例做出讓步。
總之,答應得很爽快。
陳煊不由深度懷疑,這莫非是李文東故意為之?逼迫他主動降低簽約費的?
一開始洽談簽約費的時候,李文東就表示一年兩千萬太多了,主要是只簽一年純屬虧本買賣,自然會盡最大可能壓榨陳煊。
陳煊是真的沒辦法保持高強度不間斷的直播要求,后期他還有很多事情需要分心處理,這扣一點,那扣一點,一年下來,還能拿到多少簽約費?
事已至此,雙方互相妥協是最好的結果。
第二天,李文東發來修改后的合同。
保險起見,陳煊再次請教了律師。
確定沒有問題后,陳煊打印簽名,按照地址郵寄過去。
簽訂事宜就告一段落了。
當天晚上,鯊魚TV發布重磅新聞。
平臺旗下的主播煊哥,以一年五千萬的價格續約鯊魚TV,談論已久的“煊哥去向”問題終于落下帷幕,一時間席卷各大媒體的頭版頭條。
當天晚上,陳煊再次登上熱搜。
他作為當事人,心里一清二楚,這不過是鯊魚TV的夸張營銷而已。
趁著這幾天陳煊還有熱度,立馬放出一個炸彈,幾乎全網都在討論這個話題。
光是一個五千萬就足夠引起熱議。
圍繞著“煊哥值不值五千萬”,各大社交平臺展開激烈討論。
網友們簡單一分析,煊哥是個娛樂主播,偏向于唱歌聊天,這不和皮皮蛇的風格相沖突么?
所謂一山不容二虎。
同一個平臺,兩個定位相似的超人氣主播,不可避免會形成競爭關系。
有競爭必然會有輸贏。
不管陳煊和皮皮蛇誰輸誰贏,損失最大的無疑是直播平臺。
但為什么鯊魚TV還是斥巨資簽下煊哥呢?
這會不會是一個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