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夏拿出了自己的一個手稿,甩到了我的面前。
那是在柜子里的手稿,我能看見構圖是一模一樣的。
我看著兩個國人的海報:“你抄襲了,交給了兩個公司?”
上面編寫的日期是四年前,而此時的立夏放開了手機讓我看見了日期。
三張海報的跨度也有三年,時間最長的是那個美國。
可那個美國的海報也不過是三年內的,而手稿卻是四年前的。
“這怎么回事?”我看著立夏,感覺到不可思議。
“四年前,我剛大一。那時我在美國讀書的一個高中同學,找到了我讓我幫著設計一個海報,他也只是說一說。說他剛到了學校就在幫一個教授搞創意,問我有沒有關于日本武士風格的點子。說我喜歡日番說不定有想法,我把構思發了過去。他拿了我的設計去投稿通過了,然后我們就沒了聯系。等我們再聯系上的時候,他就以那個電影好的創意設計師自居了。很可笑是吧?”立夏解釋道。
“你的意思是你的創意,被你在國外的朋友盜用了?”我反應過來不知所措。
“我沒辦法證明這玩意是我的創意,他們在美國請了電影的演員拍了宣傳海報。演員們相信這是原創的角度和創意拍攝、給他們拍照的照相估計也相信、乃至于詢問電影學的教授也只會覺得是自己學生的創意。可誰能知道這個學生的創意來自于他漂洋過海的同學?而且畢竟只是幾個動作幾個畫面的拼接,那天我失去了一個朋友。并且在一年后多了一個敵人,因為國內也出現了一樣的海報。那個同學就以為是我抄襲了他的作品,但我能說這玩意跟我八竿子打不著。我才不會守著一個點子吃一輩子,但我也做不到滿腦子都是點子。他去年畢業也回國了,什么都不會但混的比我好。那天開始我就發現了一個問題,創意、點子從根本上講是一種思想,而著作權法不保護思想。”
“不保護思想?可怎么聽著也像是借口。”我還是反駁道。
“我的所有廣告設計,都是我想出來的。只不過場景是原有的,總不可能我想拍一只奔跑的豬,腦海里描繪了去現場照。我真拍攝了一頭豬,算是侵犯豬的版權、抄襲豬的樣子嗎?我只不過把已經有的東西拼接成了一個新的東西,但這個世界上誰又能拿從來不存在的東西,用不存在的物體描述出來呢?我遇到過這樣的事情,我比你更痛恨抄襲。”立夏解釋道。
“可你就不怕有人找上門嗎?說你抄襲了他的創意?”我大喊道。
“誰能來找我?我所找的畫面沒有一個是國內的。畢竟比我無恥的人還是有的,有的小說作者,抄襲國內的小說火了之后。怕被追責,就開始抄襲國外的小說。十五年的時間過去了,最近才道歉不是嗎?而且道歉的還是抄襲國內的作品,另外兩個抄襲國外都被發現了,但作者估計在國外都不知道這個事情。我只是借鑒場景,那個作家可是五六個故事掰碎了揉在一起。”立夏說完將平板遞給了我。
“這是?”我不解的說。
“這里是我所有的作品,但凡你能看見哪一出跟外面的人一模一樣的。時間比我早的,你可以指名道姓的罵我。但據我所知,像我這樣的都已經是被抄襲的那部分了。”立夏解釋道。
我看著最新的幾個廣告,自然有那個導致王威被開除的廣告。
我點開了視頻指著詢問道:“那些爆炸的場面,你創作的時候映射國家了嗎?”
“是他們玻璃心,畢竟我的創意還來自于他們自己呢?這些不都是他們動漫的元素?怎么?換個說法他們自己人拍了爆炸就是藝術,國外人拍了給他們看就是對他們文化的不尊重了?”立夏看著我。
我則看著平板,陷入了沉思。
立夏走回了自己的電腦坐下:“我只是比你看得東西更多,眼見更寬廣的情況下。將一些美的東西應用下來的人,而也只有我這樣才能做到一天一個人解決二十個廣告創意。不然你覺得完完全全想一個創意出來,我一天能完成幾個?干活了,我沒記錯王威可準備了好多單子等你去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