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來官場行賄,只有官小的給官大的行賄,無權的給有權的行賄,沈溪已經官至正三品,王弘若要誣賴沈溪,必須得合情合理,那就是一口咬定沈溪是給福建左、右布政使行賄,因為整個布政使司中,只有左右布政使的官品是正二品,比沈溪高,其余的官都沒沈溪大。
但王弘不敢隨便亂咬,因為事后追究,朝廷難免會問,為何沈溪不給別人行賄,要給左布政使或者右布政使行賄?
難道受賄之人本身就是貪官?
就算朝廷不追究,王弘隨便說個人,那沈溪也會知道是誰加以針對,之后可能就會加以報復。
可若是不攀咬,那沈溪行賄的罪名就不成立!
總不能說,沈溪是對布政使司全體成員行賄,沈溪可不是民,是官,當官的沒誰這么傻,把禮物直接送給整個衙門的官員。要說沈溪這個上官給整個布政使司的人行賄,還不如說沈溪是在花錢犒勞布政使司的人,沒過反倒有功了。
王弘一咬牙,道:“沈大人欲行賄之人,正是我王某人!”
王弘也是拼了,上面交待的差事,怎么都要完成,不管邏輯上通不通,現在一定要找到受賄的人,說官大的怕招惹是非,干脆就說自己。
沈溪用鄙夷的目光望著王弘,道:“王……都事是吧?你官居幾品,在衙門中辦的是何差事,本官乃是欽命的右副都御史,堂堂的御史臺大員,為何到福州之后,要對你行賄?”
“誰知沈大人心中安的是什么心,但沈大人欲行賄之人確實是我王某人,費御史,盡管照實上奏便是!”
王弘這會兒已經氣急敗壞了。
一個老儒生,有點急才,但卻不堪大用,儒家的思想沒教給這些書呆子嚴謹的思維邏輯能力。
沈溪無奈搖頭:“王都事,你之前問本官,為何沒有立時把財禮退還給都指揮使司衙門的人,那敢問一句,你之前為何未直接退還本官呢?”
王弘這會兒舌頭已經有些發僵,辯解道:“本官要找到證據,告沈大人行賄之罪。”
沈溪輕嘆:“王都事果然思維敏捷,還是位剛正不阿的大臣。可惜王都事忘了一件事,都指揮使司衙門為本官送的是官銀,上面……還有你們福建承宣布政使司的火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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