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一條鞭法施行后,一定程度上實現“地丁合一”,按照稅畝來征收賦稅,而田賦、差役和兵役一律以銀子來代替糧食,不用再向朝廷納糧,而是以銀子來代替丁稅等等,這使得朝廷征稅的流程大大簡化,也讓勞力可以離開自己的田地而進入城市做工,大力促進了工商業的發展。
一條鞭法其實很簡單,其特征可以用十六字概括:合并編派,合并征收,用銀繳納,官收官征,更復雜一點便是“稅賦合并,量地計丁,田賦征銀,正雜統籌,稅役銀由地方官府直接征收”。
一條鞭法其實并沒有改變稅負的總額,也沒有體現儒家財政理念中的“輕徭薄賦”思想,在定額稅這一“洪武祖制”的制度規范下,僅僅改變了征收的方式,通過擴大稅收負擔面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各類納稅人負擔,形成新的利益格局。
在一條鞭法施行前,地方上已經出現了許多以銀代徭役的措施,諸如在粵省就同時在施行十段錦冊法、綱銀法和均平銀法,可以說,到明朝中葉,無論是朝廷還是地方,都已經意識到了稅收和徭役制度所存在的弊端,只是缺少朝廷統一的制度來改變現狀,但地方上施行的一些新的制度,也為朝廷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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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距離張居正出生還有二十多年,沈溪雖然有意在粵省進行稅賦改革,但又怕觸動太多人的利益。
土地改革傷害的永遠是地主階級的利益,會受到官僚階層的阻撓,因為當官的大多是“大地主”。
為官者有權有勢,錢自然也不用愁,能買到更多的土地,并且世代傳承下去,他們把地買回來,但田稅卻少繳納甚至不繳納,國家稅賦重擔完全落到那些普通百姓身上。
改革就需要重新丈量土地,把所有土地按照戶主造冊,把地主私藏的土地都暴露出來,按照土地的實際數量來征稅。
地主一邊跟百姓和朝廷說,只有現有的制度才能更好地維持國庫收入,維護百姓安居樂業,一邊竭力掩蓋最大的事實,侵占大量國家和老百姓的財富,所以導致富者愈富,窮者愈窮。
以沈溪自己為例,沈家現在已經是地主階層,在寧化擁有上百畝土地,要推行“一條鞭法”或者是“攤丁入畝”,就等于是挖自家墻角,不用朝廷那些權貴來懲罰他,老爹老娘就第一個不答應。
沈溪跟布政使司商議厘定粵省稅畝的數量,是當年粵省需要給朝廷繳納賦稅的重要依據,按照以往規矩,新一年的稅畝田地數量,是在前一年的基礎上增加百分之一左右,為一省墾荒的數量,但具體數字遠不止于此。
等跟朝廷商定征收賦稅的稅畝數量后,布政使司衙門會將具體的數額、配額下發到各州府,再由州府配額到各縣,各縣再配額到各里甲,由里甲配額到民戶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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