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溪可以抗命不遵,留在東南三省繼續平匪,但這會陷他于不忠不義。他打定主意直接取道北上,回京述職,心中自有一番算計:
回到京城后自己盡量陳述厲害,最好能讓謝遷和劉大夏出面奔走,但就怕此事本為二人主導。
劉大夏或許是皇命在身可以理解,但謝遷明知去西北危險重重,如今謝恒奴又有孕在身,難道真想讓她在沈家做一輩子寡婦?
這年頭女兒嫁作人婦,不是說丈夫死了就能恢復自由身回娘家重新嫁娶,嫁為人婦后,婚姻之事做主的不再是娘家,而是夫家。
一般來說,女子有子嗣,夫家為子女利益考慮,很難同意女子再嫁,畢竟再嫁之后孩子的地位最是尷尬,通常不為夫家所接受,女子因此終生守寡者比比皆是。
就如同惠娘,當初她為了保住亡夫的產業,差點兒成為犧牲品,被丈夫宗族之人內部迎娶。
正妻尚且如此,謝恒奴還是以妾侍身份進的沈家,地位更低,若沈溪亡故,沈家人將謝恒奴變賣也合乎《大明律》。當然,國家法律如此,實情則是另一回事,有謝遷在朝中的地位,誰敢變賣他的孫女?
不過謝遷想把謝恒奴迎回府,那也不是容易的事情。
“謝老兒,若此事乃你所為,你不但害了我,也害了你小孫女,我可不敢保證自己去了西北能輕易抽身,到頭來鎩羽而歸,恐怕連你這舉薦人也要受到牽連!”
弘治十三年冬天的西北之戰,謝遷險些為他的君前建言付出血的代價,當時謝遷已經有覺悟,若那一戰大明戰敗,他很可能要自裁以謝天下。
有此教訓在先,除非謝遷好了傷疤忘了疼,不然怎么敢輕易把孫女婿沈溪送去西北?
朝廷正式調令傳達,沈溪開始準備回京事宜,三軍上下一片哀怨。
即將到手的功勞飛了,以前所獲功勛是否能兌現現在也成為了問題,好在之前的戰利品已經提前下發,沈溪還作出承諾,會在離開前另行犒賞。
沈溪需要兩三天時間善后,他沒有急著啟程,而是將三軍將士安置好,等候新任兩廣總督潘蕃的調令。
但是,兵馬不可能長期留在福州,一支四千人的大軍,在沒有主帥統轄的情況下,很容易在有心人挑撥下作出擾亂地方甚至是叛亂的舉動,兵馬必須就地解散,以千戶所和百戶所為單位返回各自衛所,然后根據需要再重新進行集結。
沈溪在安頓軍隊的同時,還得妥善安置廣州的家眷。
沈溪家中的女眷可不少,尤其謝恒奴有孕在身,同時還有沒有名分且剛生下兒子的惠娘。
另外,如今沈明鈞夫婦不在廣州府,他尚需寫信到汀州通知一聲。
其實最好莫過于內宅暫時不動,自己孤身北上,把朝廷公事處理完,視新職務再考慮是否把家人接到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