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令大人,圣上下旨嘉賞昨日參加募捐大會的商人,除了在《大唐日報》上公開進行褒揚外,而且昨日捐錢的商賈,今年可以受到同等數額的免稅額度!可昨日捐錢的商賈之中,有半數以上都是來自咱們藍田縣,而且這些商人捐出去的善款總額,將近二十六萬貫~!
若是咱們藍田縣按照圣上的旨意執行征稅,豈不是要少征繳二十六萬貫的商稅?縣衙的庫房本就不寬裕,昨日還捐出去了一萬貫,之后縣衙還要擴建城池以及協助云山為縣城鋪設電線,現在圣上的這封旨意一下,今后咱們縣衙征繳上來的商稅將會銳減,這可如何是好~?”
藍田縣縣衙后堂,孟縣丞手上拿著一張告示,憂心忡忡地對坐在上首何縣令說道。
堂內,除了他倆之外,還有張主簿、王縣尉,可以說是藍田縣縣衙的主政官員都在這里了,至于胡典史和孫捕頭,他倆是主管刑獄和治安,并沒有參與這場縣衙內部的小規模會議。
孟縣丞手上的那封告示,自然是今日早朝后張貼在長安城及周邊各縣城的嘉獎商人告示,在座的四人全都看過了,孟縣丞話音落罷,張主簿忍不住開口道:
“縣令大人,孟縣丞的擔憂不無道理啊!當初侯爺將藍田縣的財政之權還于縣衙,并交代我等要將征繳上來的賦稅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這城內的商業剛有起色,眼看征繳上來的商稅逐月增長,所以縣衙才敢開動許多大大小小的工程。
眼下咱們鋪了那么大的攤子,還向炎黃錢莊借了不少的錢,而且后面的擴建城郭、鋪設電線都需要大量銀錢,若是照圣上的旨意執行征稅政令,今年剩下的五個月,咱們恐怕只能征繳上來一兩千貫的商稅,無異于杯水車薪!
如此一來,后面要推進的這兩項工程不僅會直接停滯,咱們縣衙欠炎黃錢莊的拿些錢,恐怕也難以還清!所以下官認為,要不然咱們縣就不按照圣上的旨意執行征稅政令了,還按照原來的政策征繳商稅~?”
不得不說,李二的這封嘉獎昨日參加募捐大會的商人的圣旨,有些打亂了藍田縣的發展節奏,如果真按照圣旨上那條減稅政令施行,藍田縣在財政上將會蒙受巨大的損失!
首先,目前藍田縣共有商戶六百余家,可昨日參加募捐大會的,就有三百多家,總的來看,愿意參加募捐大會的商戶,至少證明他們的店鋪已經步入正軌、甚至盈利頗豐,這部分商戶可都是藍田縣目前的納稅大戶;
而另外三百多家商戶之所以沒有參加募捐大會,除卻個別人的確是天生吝嗇外,大多數商戶都是剛遷入藍田縣,其商鋪在藍田縣剛站穩腳跟,換句話說就是還沒有盈利或者盈利極少,導致手上拮據,這部分商戶,是藍田縣縣衙當前需要扶持的對象,眼下并不能為藍田縣貢獻多少稅收。
若按照李二的這個減稅政令進行征稅,接下來的幾個月藍田縣縣衙的財政狀況有多么慘真是可想而知!
另外,藍田縣內的商稅征收比例是六取一,而大唐境內其余州縣的商稅征收比例則是三十取一,這就會導致一個問題:
兩個商人,昨日都參加了募捐大會,且都捐了一千貫,但他們其中一個人是藍田縣的,另外一個人是外縣的,按照李二的旨意,他們二人今年剩下的時間,都將會獲得一千貫的免稅額度,這看似沒什么問題,可若是結合著藍田縣內和藍田縣之外不同的商稅征收比例,那就太有問題了!
按照大唐絕大多數州縣三十取一的商稅征收比例,那個捐了一千貫的外縣商人,只要今年剩下五個月做生意的總盈利不超過三萬貫,都不用向朝廷額外上繳商稅!換句話說,只有當他五個月的總盈利達到三萬貫,才能將他因為募捐大會而獲得的這個一千貫免稅額度全部用完!
可事實上,整個大唐在五個月內能盈利三萬貫的商人還是極少的,也就是說那個捐了一千貫的外縣商人,雖然獲得了一千貫的免稅額度,但事實上他根本用不完這個額度,因為他五個月的盈利很可能就只有一萬貫或者更少!
這么算來,朝廷在這個商人身上實際損失的商稅大約也就只有一萬貫的三十分之一,差不多只有三百多貫或者更少!
但那個同樣捐了一千貫的藍田縣商人可就不一樣了,按照藍田縣六取一的商稅征收比例,今年接下來的五個月他做生意的總盈利只要能夠達到六千貫,就能將這個一千貫的免稅額度全部給用完!而這個時候,藍田縣縣衙在這名商人身上所實際損失的商稅,就是實打實的一千貫了,一點折扣都不帶打的!
因此,昨日募捐大會所籌集到的四十二萬八千五百貫善款中,就算藍田縣的商人與其他各縣商人所捐贈的數額各占一半,那藍田縣縣衙今年剩下的五個月中所損失的商稅也遠遠大于朝廷所損失的商稅!
更不用說昨日的善款中,藍田縣商人捐贈的比例有將近六成!而且朝廷是面向整個大唐三百多個州縣征收商稅,今年即便少了三百多個商人交稅,在龐大的基數下也根本不足為道!但對于藍田縣縣衙來說可就不一樣了,少了三百多個商人交稅,意味著縣衙接下來征收上來的商稅將會少一大半!
所以不論從哪個角度來看,李二的這封圣旨對于藍田縣縣衙的影響遠比對于朝廷的影響要巨大的多,直接把藍田縣給坑了個死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