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頓夫婦的頭顱被當作證物,而當這個證物呈上法庭的那一刻,讓所有人都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麗茲波頓在見到父親與繼母破碎的頭骨的時候,當場昏厥過去。這個舉動使她的辯護團隊成功的讓原本對麗茲不利的審訊記錄,被法庭認定無效。”
“所以在幾個月后,麗茲波頓便被陪審團宣判無罪,釋放了。”
聽完杰克的話,陳風微微咂舌,好任性的陪審團,竟然因為同情,所以無罪釋放。
不過,這個審判是認真的嗎?
將波頓夫婦的頭顱當做證物,如果他沒記錯的話,在先前的杰克的講訴中,波頓夫婦雖然被用疑似斧頭的東西狂劈,但似乎還沒有到身首異處的地步。
而法庭卻把頭顱當作證物。
也就是說........被人kan死還不夠,死后還被人把頭kan下來當證物嗎?
一想到兩個nao漿與血漿混合在一起的破碎tou顱放在自己面前,就連陳風都覺得有些過于驚悚,更別說一個女人了,尤其還是她父母的頭。
昏倒這不是很正常的嗎?
就這么無罪釋放了?
果然,19世紀末的制度,是他無法理解的。
“后來呢?”看著杰克,陳風問道。
這個案件不會就這么完了吧?
杰克瞧了他一眼,低頭說道:“雖然說這個案件的調查仍在繼續,甚至還有其他的說法出現,有些理論認為女仆瑪吉是兇手,動機或許是天氣熱造成的不滿情緒,瑪吉跟主人夫婦的關系恐怕也不太友善;另有人將嫌疑指向長女埃瑪與舅舅摩斯,他們未必如自己聲稱,在命案發生時身在其他地方;也有人提出兇手可能是安德魯.波頓在外的某個私生子,但到現在仍然沒有新的疑犯遭到起訴,至于麗茲波頓,被無罪釋放后,便改名換姓,和姊姊埃瑪一起搬到其他城鎮居住了....”
美國警察的話戛然而至,到此結束。
陳風一愣,所以說,這件事就沒有后續了?
這么隨意的嗎?
不對!
不可能就這么簡單。
一道驚雷從陳風頭頂掠過。
如果說這件事就到此結束的話,即便這件事有很多奇怪的點,但還沒有到讓人覺得害怕到不敢提及的地步,尤其是眼前的這個高大的美國男子還是個警察。
要知道,自己先前在詢問他關于麗茲波頓的時候,他什么都不敢說,就像麗茲波頓這個名字是個禁忌,一旦說出,便會惹來不詳,如果不是自己威脅逼迫他,他估計一個字都不會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