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來的一個機會,主人得知了一個能讓人復活的方法。
便是奪取人類的血液,用來澆養亡者的軀體,加之以血族的力量,便能將亡者重新喚醒。
而這之中,不能有間斷。
主人殺死那些人,也是因為需要他們的血液而已。
得知主人并不是為了替自己報仇才殺死那些人,但我心里卻沒有一點失落,反而有些慶幸。
慶幸那些人準備在那個時候把我殺死。
我看著一臉寵溺的看著棺中主母的主人,我突然有些羨慕。
但僅僅是羨慕。
我不敢奢望什么,只想著往后一直跟在主人的身邊。
因為現在只有我知道,我兇猛的外表下藏著多少骯臟。
主人輕撫了一下水晶棺,就像是在撫摸主母的臉一般,溫柔而寵溺。
亞莉克希亞。
這是主母的名字。
一個很美的的名字。
而當主人問起我的名字時,我語塞了。
我不知該如何開口,因為,從來沒人叫過我名字,無論是被自己咬斷脖頸的那個家伙還是鎮上的所有人,他們叫我時從來只有兩個字。
怪物。
不,還是有些人叫三個字。
小怪物。
但在我看來,兩者并沒有區別。
至于我那個跟著游吟詩人去追尋浪漫的母親所起的名字,我已經忘了。
看到我的窘迫,主人哈哈一笑,然后給我起了一個名字。
狼女!
我很喜歡這個名字。
因為它是主人給我取的,而且,很符合我現在的樣子。
從那天起,我有了名字。
我不叫怪物了,我叫,狼女。
在往后的時光里,我便和主人待在城堡里,只有等到主母棺前的血池快要干涸時,我們才出古堡去收集血液。
我曾經問過主人,主母還需要多久才能蘇醒。
因為,在古堡的這些時間里,除了出去收集血液之外,主人便一直待在安放著主母的那個房間。
從沒有例外。
所以,我很想主母能夠蘇醒。
這樣,主人就會很高興。
而主人高興,我便會很高興。
主人告訴我說,用這個方法,必須保持連續十年間供血不斷,而且那些血還需要血族之力的提煉才能有用,而在最后的時刻,所需要的血更是極為挑剔。
他需要活人的鮮血。
也就是說必須要將人帶到主母的棺前現放血才有用。
我們輾轉各個地方收集血液,很久很久都沒有出現什么情況。
直到有一天,在一次收集血液的過程中,我放過了一個小女孩。
那是一個破落家庭的小女孩,她的父親將他賣給了一個貴族。
而當我進入她家的時候,他的父親正坐在屋里數錢,而她則在房間里被那個貴族實施著暴行。
我殺了那個父親,也殺了那個貴族。
但當我準備下手下小女孩的時候,我突然停了。
或許是相同的境遇,又或許是小女孩眼里的無盡的絕望觸動了我。
我沒有殺她。
我放了她。
而這一放,讓我和主人差一點陷入死地。
在那過后,我就發誓。
無法面對任何人,我都不會心軟。
哪怕是一個剛出生的嬰兒。
我也會用我的利爪,扯斷他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