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頻繁大赦,但百姓更加頻繁的逃亡,也許百姓目不識丁,但不代表他們蠢。
無數人心中的絕望,讓他們化作一根根干柴,當火星出現時,燎原大火瞬間就燒起來,那個時候無論貴賤,都會被火海吞沒。
江州地界不到十年時間,先后有鄱陽鮮于琛、安成劉敬躬造反,這兩位在短時間內召集數萬人起事,攻破郡縣。
雖然很快就被官軍撲滅,但也說明許多百姓已經忍無可忍,只要有人挑頭,就會揭竿而起。
然而,官府似乎我行我素,覺得有軍隊在,刁民掀不起風浪,百姓的日子照舊不好過,這到底是各級官員心大,還是覺得無所謂?
李笠覺得,至少鄱陽王府里的人,面對‘自己人’在城里橫行霸道的惡行,根本就是無所謂的態度。
王府管事詹良行事如此惡劣,當典府丞的難道不知?詹良要弄死他,難道那姓馮的不知?
李笠和馮典府無親無故,所以不奢望對方出手相助,制止詹良的惡行,畢竟明哲保身才是官場千年不變的潛規則。
但是,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雙方并無仇怨的前提下,對方還是要整他,這讓李笠覺得很憤怒。
一想到自己可能就這么死去,李笠有些不甘心:明明,你們什么證據都沒有。
明明,我什么破綻都沒被你們抓到。
要么干脆點,讓我‘畏罪自殺’,如今把我泡在水牢里什么意思?
李笠想到這里,忽然一個激靈,不是因為冷,而是因為他想到了一點。
那個馮典府這么安排,一定是有特別用意。
泡水牢是酷刑,但耗時較長,如果對方認為他是兇手,必然嚴刑拷問,什么鞭撻、倒吊、炮烙等等。
這么刺激的酷刑不用,把他扔水牢里磨時間,腦子有病么?
然而馮典府若腦子真有病,就不會第一時間想到關閉王府各門,禁止任何人外出。
李笠之前從養水老鴉少年賈成口中得知,據說馮典府是獄吏出身。
獄吏若不是混日子的飯桶,必然是見多識廣的老油條,那么,這個馮典府把他扔進水牢里,想干什么呢?
李笠覺得有些冷,為了轉移注意力,索性琢磨起馮典府的動機來。
典府丞一職,類似于管家(公職),鄱陽城王府出了投毒命案,馮典府是有責任的,責任主要是:
第一,管理不嚴,御下無方,竟然讓人有機會在王府里投毒,這是管理責任。
第二,必須找出兇手,或者協助官府找出兇手,否則兇手繼續潛伏在王府里,王眷就危險了。
第二點的責任,可以甩給官府,讓官府去破案,畢竟鄱陽郡廨官吏名義上是鄱陽王國的國官,有義務為封君找出真兇。
現在,姓馮的處置手法,可不像是要甩鍋給官府,而是要自己搞定,至少在報官前,定下誰是兇手。
李笠瞇著眼,把自己想像成馮典府,來個換位思考。
一個獄吏,好不容易成為藩王王府(其實是別院)的典府丞,若是因為一起命案,失去藩王信任,跌落塵埃,意味著多年努力全部泡湯。
那么,為了亡羊補牢,必須向藩王證明自己的能力。
所以,“兇手是外人”這個結果,對于馮典府來說就是最佳結果。
兇手是王府之外的人,意味著典府對王府的管理沒問題,更別說這外人嫌疑也不小。
不需要官府介入,典府帶著手下就破了案,抓住真兇,這也是能力的體現。
然而,沒有證據光靠推測,恐怕無法讓鄱陽王信服。
那么,馮典府如何在沒有實際證據的情況下,坐實這個外人投毒殺人的罪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