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我被蒙上了眼睛,在當天晚上被放在長河路地鐵站附近。”
“也就是說他綁架了你,然后又放了你,在中間的時候他有沒有威脅過你或者你的家人?”溫蕓蕓希望得到一個肯定的答案,
“沒有。”
“那他有沒有對你做過什么?”這是溫蕓蕓最后一次機會,
楊家銘看著正前方,“沒有。”
莊維申聽到后微微笑了笑,溫蕓蕓也的確沒有更多的問題需要去證實,但她對于莊維申并沒有太大的敵意,只是當做一般的案子來判,便就做了結案呈詞,檢察長又認真看了遍案件,隨后宣判對于警方指控的秦宮杰謀殺罪不成立;
至于綁架案,根據《刑法》第24條第2款規定: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考慮到受害人楊家銘沒有造成傷害,而莊維申在作案后又潛逃很久,故判罰被告莊維申有期徒刑六個月,即可執行。
退庭后楊家銘和溫蕓蕓一起離開往辦公室走去,有意躲避劉子雄,可還是被他追了出來喊住,溫蕓蕓覺得他們有事談就先行離開,楊家銘陪著劉子雄走去停車場,
“六個月,才六個月。”劉子雄非常不滿意判罰,
“沒有證據沒辦法。”楊家銘說的有些心虛,不知是隱瞞了背后的紋身還是因為前面在庭上的表現,
“明明已經查到這里了,就差一步。”劉子雄提了下汽車門,
“劉隊,休息休息吧,這段時間都累了。”
“行了,我先回局里,你忙吧。”
劉子雄開著車回局里,路上一直在想案子是否哪里還有遺漏,所有的線索集中在莊維申身上,唯一能在他身上查到的就是曾經被李千石雇傭過,想著難道就到此為止了嘛,劉子雄敲打了下方向盤,恨自己的無能;
回到局里,被胡克卿喊到了辦公室,劉子雄點起煙表現得垂頭喪氣,看著胡克卿欲言又止,
“發生了什么?”劉子雄感覺到了不對勁,
“子雄啊,最近你天天加班,局里考慮到你身體原因,休息一段時間吧。”
“要開除我?因為李千石的事?”
“你懂規矩,寫一份檢討,停薪留職一個月。”胡克卿說完也不太敢看劉子雄的眼睛,
“一個月?”
“你這次做得太魯莽,上上下下影響都不好,休息調整一下吧。”
劉子雄聽完后將證件交放在胡克卿桌上,轉身走出了辦公室,“子雄。”
胡克卿的話沒有讓劉子雄停下腳步,他沒有怪胡克卿,也沒有怪其他人,也沒有后悔,但就是有一絲失落,一份遺憾,走去停車場開著車往家里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