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總,那么在節目中寫的歌,版權是歸哪方所有?”
陸新皺了皺眉,問道。
按照周懷勇的說法,節目的評委都是知名創作人,這些歌自然是他們所寫。
或者是他們身后的創作團隊所寫。
但無論是創作者個人,還是他的團隊,都很難將這些歌的版權留在手里。
因為上京衛視搞出這么大陣仗,到時候一定也會投放大量資源去宣傳節目。
好做一檔高收視率的綜藝,去賣廣告費。
而TT音樂,則可以通過節目宣傳自家平臺。
加上這些注定會受到無數關注的新歌,獨家播放權也能拿下。
所以,TT音樂也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但那些歌呢?
那些歌只要質量上乘,通過節目的播出,價值也會得到巨大提升。
上京衛視也好,TT音樂也好,會就這么給評委作嫁衣嗎?
肯定不會。
評委一定能拿到參加節目的費用,也許還不會低。
而且也能拿到歌曲后期的一些版權分成,但要想保留完整版權,卻幾乎不可能。
還有最終排名靠前的選手,又歸哪方所有?
轉念想到這些,陸新又問:“是不是還有哪家唱片公司參與?”
只有唱片公司參與進去,無論是歌還是人,都有了接收方。
只是,這么大的布局的話,除了四大唱片公司,其他中小型公司根本撐不起來。
除非是TT音樂平臺的一些公司聯合起來,還有些可能性。
不過接下來,他便知道他猜錯了。
只聽周懷勇苦笑著說道:“TT音樂創建了自己的娛樂公司,專門準備接收這次的歌和選手,將來也不排除繼續做這類節目的可能性。”
“不管是上京衛視,還是TT音樂,其實一直都是在暗中準備。如果你沒有提醒我去打探,恐怕直到節目開始宣傳,才會得到消息。”
這次的計劃,據說是主管娛樂方向的電視臺高層親自負責,他雖然在上京衛視也有些關系資源,卻夠不到這個層面。
能打探到確切消息,已經是能做到的最大程度了。
“什么?”
陸新吃驚地問道,“也就是說,TT音樂現在要開始自己做內容了?”
如果TT音樂平臺要摒棄以往只砸錢買版權代理的做法,而加入做內容的行列,那么平臺之間的競爭將會出現變數。
“不只是TT音樂,上京衛視也創建了娛樂經紀公司,這次的節目是他們雙方聯手做,評委應該也是他們各自請人,簽好合同后參加。”
周懷勇接著說道,“我猜測,歌是直接定好給公司,選手的話,應該是哪方選中,就要與哪方的娛樂公司簽約吧。”
“我明白了。”
陸新點了點頭,這種玩法倒也不稀罕,前世他也見得多了。
通過節目的熱播,選手也被大眾熟知,然后簽下他們,不管是發歌,還是走商演,開演唱會,都能大賺一筆。
甚至,拍個綜藝電影也能撈些錢。
反正都是些新人,簽約條款苛刻一些也沒問題。
電視臺做娛樂公司,對他們靜聽倒是沒什么影響。
但一旦TT真的開始做內容,一些因為移動互聯網的發展,而新成長起來的音樂用戶,可能就要被吸引走一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