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門檻上,張仲將以前留下來的竹簡一卷一卷翻開,并將其歸類,案件很多,但大多數都是一些普通的盜竊案。
或者口角私斗。
一卷卷翻開,又一卷卷的卷好,突然,張仲手上一停。“這是?”
“牛,廣都縣白丘里公士,高六尺九寸,頸有跡,大如兒掌,王九年三月初七,與人通奸,為夫見,殺之,并殺其通婦及子,定賊殺人罪。”
滅門慘案啊!
所以,這是通緝令?
畫像都沒有一個,這么原始的嗎?
要不是那個小兒手掌大小的胎記,恐怕看見了都不認識。
能抓得到嗎?
正想著,張仲下面就又翻到了一行字。
“王九年三月十一,道左為人所見,抗,不敵,死,賞黔首爵一級,錢財自取。”
張仲:......
我能說什么?
大秦牛批!!!
將通緝令大致看了一下,記載的十多個人當中,只有三個還在逃,其他的,要么死了,要么抓了。
放下通緝令,張仲再次翻開一卷竹簡,只聽一聲輕響,他低頭看去,地上掉下了兩根竹片,竹片窄小,與竹簡上的別無二致。
張仲先是細細打量了一下手中的竹簡,卻見得竹簡完好,并未有任何脫落。
隨后,他看了一眼竹簡上的內容,發現上面記載的,皆是一些瑣事,類似于辦公日記。
并且語句還不太通順,似乎只是尋常練筆所用。
這里面,怎么會夾著兩根竹片?
將掉落的竹片拾起,張仲定睛一看,頓時便有些驚訝,因為,這竹片上,卻不是如竹簡上那般只是瑣事,而是記載了一個特殊的案件。
“王九年,九月初三,有民木,告,言借貸強質,查之,屬實,不能決,報鄉,言強受,皆貲二甲。”
“送民于縣,反,未強制,因功使偽,里中黔首皆為證,不辯,為官不直,去爵,貲二甲。”
將手中竹片緩緩放下,張仲仔細品味著其中的內容,和其出現的方式,心中隱隱覺得,這個案子,恐怕并不簡單。
“亭長。”正想著,葵粗狂的聲音就遠遠傳來。
張仲不再細想,放下手中竹簡轉過頭去,看向聲音傳來的方向。
只見得十多個面上刺字的漢子,被葵帶著,正朝著亭舍的方向走來。
“吾以十錢一人,招了這些黔首,來與吾等修繕亭舍,去除雜草。”
“甚好。”張仲面上一喜,起身走了過去。“二三子中可有木匠?”
一個面色愁苦的中年人看了看左右,吶吶的應了一聲。“有。”
“與我先做張木幾。”
“再做上三張床。”
木匠看著張仲頭上的赤幘,猶豫了幾秒,方才小心翼翼的說道。“一日之內,找不到合適干木,恐怕......”
“恐怕什么。”葵的大嗓門再次發揮了作用,他大聲吼道。“汝家中的先讓出來,吾又不會短了汝的錢財。”
木匠受此一喝,身軀一抖,手足無措的辯解道。“家中不夠。”
張仲制止了葵,沒有讓別人讓出自己床的道理。“放心便是,濕木也行。”
“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