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代的牙門山,還不像后世那般經過道教和佛教的改造,沒有直通山頂的石階,也沒有雕梁畫棟的大殿。
有的,只是無窮無盡的樹木。
那些在后世蜀中并不常見的巨樹,讓整片山脈顯得格外龐大。
就張仲所見,就比印象中的峨眉,大了幾圈不止。
“諸位皆是廣都強勇之士。”縣尉站在隊伍最前方,目光掃過站在軍營內的百余名十人敵。
“然牙門蠻人,卻說汝等山間縱越,持弓狩獵,皆不如他們。”
眾人面色一變,蠢蠢欲動,但還是顧忌軍令,沒有出聲。
“本將告訴那些蠻子,吾等蜀郡勇士,獵人頭顱尚且不輸,何況鳥獸哉!”
百里豹拔出腰間長劍,擲于地上。“此劍,為本將立下之賞。”
“此次狩獵,獵獸最強者得之。”
“爾等,墮我之名乎?”
“必得此劍,不墮都尉之名。”
隨著高呼聲起,眾人魚貫而出,與剛剛走出小山的蠻人兩相照面。
一陣互相聽不太懂的嘲諷之后,圍獵正式開始了。
“山中野獸兇猛,表公要小心行事。”
張仲回過頭,只見梨站在一塊大石頭上,一邊揮手一邊高喊。“萬事小心,孫女還等著你回來,給你叫好呢。”
心中一暖,張仲臉上有了些笑容。“等著吧!”
“一定讓你叫好。”
蜀地山路難行,圍獵自然不像關中平原那般騎馬狩獵,而是.....
徒步。
但這就讓張仲面臨了一個很大的問題。
那就是牙門山的叢林,太過于茂密了些。
哪怕現在處于冬季,其間綠色的植物和黃色的茅草也足有一人多高。
更兼各種各樣的參天樹木,將天上的陽光遮蓋得嚴嚴實實。
以至于張仲的視線,從來沒有超過五米。
視線不能望遠的情況下,他一路走來,連一只野獸都沒有看到。
但并不是沒有,草叢的動靜和枝葉的晃動,都在表示著,只是張仲沒看到它們而已。
“需要走得更遠一些才行。”
食草動物的警覺性太高了,并且,膽子也太小,稍有風吹草動,就會逃離。
在這樣的環境下,張仲獵一只兔子,絕對不會比殺死當初那只花豹更簡單。
但食肉動物不同,它們膽子更大,遇到其他生物的第一反應也不是逃跑,而是納入菜單。
對于張仲而言,這樣的野獸,其實還要更好面對,也更好狩獵。
不是每一只花豹,都是變異的花豹。
做出決定之后,張仲不停向前的同時,也以手中的長劍斬斷小樹,或者在大樹上留下標記,以便能找到回來的路。
偶爾看到有人影超越他,他便換上一個方向,絕不與對方同路。
倒也不是他不想超過去,而是,走山路,他確實爬不了別人那么快。
左右牙門山極其龐大,一兩百人在里面,完全可以各找一個地盤,沒必要吃別人的冷飯。
大約小半個時辰之后,轉向多次的張仲,看到了一個腳印。
那腳印上,腳掌的痕跡寬而短,前方的五個腳趾印,則深而尖銳。
這種腳印張仲曾經見過,是熊。
心中估摸了一下,他覺得這腳印的來源,大概率是亞洲黑熊,而不是蜀郡特有的萌物。
畢竟,熊貓的指甲,怕是沒有這么尖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