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大圣一聽他早就到了,也趕緊往著停車場走去。
“你在哪里呢?我咋沒看到你?”孫大圣到了停車場并沒有看到查爾斯的那輛破舊福克斯。
“嘟嘟!”
就在他以為自己看漏了,又準備再找一圈的時候,他面前不遠處一輛最新款的路虎車喇叭連響了兩聲。
孫大圣循聲看去,查爾斯從搖下的車窗內伸出了頭來:“嘿,這兒呢,伙計!”
“哇哦!”孫大圣上了車,很驚訝,“啥時候換的車?”
“哪里啊!這是我租的,今天是我們的大日子,必須租輛靠譜點的車子撐場面!”查爾斯一邊說著,見孫大圣系上了安全帶,便快速啟動了車子,“來次夠,孫,讓我們去迎接第一筆代言吧!”
“你后來跟他聊得怎么樣了?”
查爾斯在那天跟孫大圣約定了具體的時間后,便先跟庫西面談了一次,當時他們還確定了一份初始的合同,孫大圣也看過那份合同,一共兩套代言方案:第一份是簽三年,一年1百50萬的代言費;還有一份是簽5年,一年的代言費是2百萬。
只是這兩份合同,孫大圣都沒有同意,他更希望的是要餐廳的股份。
雖然孫大圣不知道這個叫庫西的這家伙手里的連鎖餐廳到底是什么樣的規模,但既然敢請球星來代言,可想而知是賺了錢的。
這種原本就處于盈利中的餐飲店既然能有盈利,說明本身就有不錯的底子,不管是餐廳的菜肴或者是服務,又或者是其他,總之,肯定有它的獨到之處。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再加上好的明星效應去推廣,也是絕對會盈利更多!
孫大圣不知道這個盈利的漲幅是多少,可他知道“姚餐廳”在休斯頓的人氣有多高,這里還是洛杉磯,他也有信心打得越來越好,到時候他的影響力勢必會變得更大,庫西的連鎖餐飲店未必不會成為洛杉磯的“姚餐廳”。
也是這個原因,與其要固定的代言費,孫大圣還不如要股份。
他也讓查爾斯將他的這個要求告訴了庫西,只是查爾斯一直沒給他回復。
“他沒說什么,只是說要考慮考慮,應該是想見面了跟你談談。”查爾斯回了一句。
“行,我知道了。”孫大圣對于這個結果也不出意外,沒人會那么爽快地將自己餐飲店的股份給出來,又不是傻子。
“那你按照我說的做了嗎?”孫大圣又問了一句。
他對于這個結果也有考慮,所以在讓查爾斯將他的要求告訴庫西的時候,還讓查爾斯替著他嘗試著去聯系了洛杉磯本地的其他連鎖餐飲店,要求也還是這個要求。
查爾斯這幾天還跟其中的幾家老板見了面。
同時,他也讓查爾斯放出了風聲,讓庫西知道了這些事情。
至于為什么要做這些事情,也很簡單:沒有競爭,哪里能掌握主動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