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斯先生,我想問問您,您是如何來到這個時代的?”
“我本來是和朋友到海邊沖浪,結果被巨浪卷走。等清醒過來,就發現自己正在一艘駛往倫敦的軍艦上。”既然兩人是都是來自同一時代,房間里也沒有外人,亨利也就實話實話:“這具身體的原來主人,是美國新英格蘭的一名造船工人,周末駕駛一條小船出海航行,誰知卻遇到風浪翻了船,幸好被一艘路過的軍艦所救。”
威廉姆斯等亨利說完,不等對方問起自己的來歷,便主動說道:“我是來倫敦旅游的,結果在旅館里睡了一覺醒來,就發現自己待在一個陌生的環境,而且連相貌都發生了轉變。好在這具身體的主人,是一名抄寫員,我才能依靠微薄的薪水,在這個時代生存下去。”
“威廉姆斯,我有個疑問。”亨利用右手在有結疤的手臂上拍了拍:“照理說,這個時代的人還沒有開始接種牛痘,為什么我們的手臂上,都有種牛痘的結疤呢?”
聽到亨利的這個問題,威廉姆斯沉默了片刻,隨后回答說:“亞當斯先生,這也是我感到疑惑的地方。照理說,我們奪舍了別人的軀體,不會有這樣的標記,我是來到這個時代的第二天,忽然發現手臂上有了種牛痘的結疤。”
“我被英國的軍艦救了之后,就一直在船上干活,根本沒有洗過澡,根本不知道這結疤是什么時候出現的。”
兩人分析了半天,對手臂上出現種牛痘的結疤一事,也沒有找出合理的解釋。亨利擺了擺手說道:“威廉姆斯,既然我們在這個問題上找不到答案,那就不用繼續討論下去了。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亞當斯先生……”
威廉姆斯剛開了一個頭,就被亨利抬手打斷了:“威廉姆斯,我們既然是來自同一個時代的人,你再叫我亞當斯先生,就有些太生分了,你還是叫我亨利吧。”
“好的,亨利。”威廉姆斯從善如流,立即叫著亨利的名字說道:“以前看那些穿越小說之后,發現穿越者通常做兩件事:一是搞發明創造,二是當文抄公。搞發明創造,我沒有那個本事,只能考慮做文抄公,結果寫完一本書之后,我才發現在這個時代出版一本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沒有名氣的人,給出版社投稿,通常都是石沉大海。”
“是《冰與火之歌》嗎?”亨利試探地問。
“沒錯,就是這本書。”威廉姆斯點著頭回答說:“由于每次的投稿都沒有了下文,我就只能通過別的方式來養活自己。好在這具身體的原主人,是一名抄寫員,正好看到邦布利斯酒店招聘抄寫員,我就到這里來了。”
如果是別的書,接到投稿的出版社沒法任何回應,勉強還說得過去,可如今威廉姆斯投稿的書是馬丁老爺子的《冰與火之歌》,這書被改編為電視劇《權力的游戲》之后,頓時大紅大紫。而出版社對這樣的書視而不見,不知應該說是主編眼瞎呢,還是看人下菜碟。
想到這里,亨利問威廉姆斯:“威廉姆斯,不知你有沒有給哈珀柯林斯出版社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