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些錢在貞觀初期已經不是一個小數目了,按照當時與理代的物價比例來算。
當時是斗米四文,也就是十二點五斤米,賣四文錢。
而現代一斤米則要兩塊五左右,換算下來,貞觀初其的四文錢幾乎等于現在的三十元。
同樣的比例,貞觀初期的一貫錢基本上就等于現在的七千五百元,一匹戰馬十貫,也就是相當于后世的七萬五千塊,正好是一輛普通家用車的價格。
而如果唐儉這次的收益在七千貫左右的話,換成后世的軟妹幣,基本上等于五百萬左右。
跑一趟縣城,喝一頓酒,凈入五百萬,而且大唐還沒有個人所得稅這個概念,同樣也沒有官員不得經商這個制度,也就是說,五百萬就是五百萬,一份不少。
有了這么大的一筆收入,別說李慕云把他丟在縣衙一天沒有理他,就是丟十天八天,唐儉也不會介意。
而李慕云其實也不傻,同樣的帳目他早就算的清清楚楚,一萬三千貫錢,幾乎等于后世的一千萬,這其中不用他操任何的心,不用管這些馬都賣給誰了,也不用管如何分錢,簡簡單單賺到一千萬已經不錯了,再多估計就要被人惦記了。
就算是有撿來的老頭兒,幫自己頂著,可老頭兒總有死的那一天吧,按照正常人的思維,那老頭兒一定比他死的早,萬一這老頭兒死了的話,他總不能做一個萬人恨。
所以他寧可少賺一點,將大部分的利潤都分出去,大家一起發財,誰也不會吃虧,這才是正經的生意之道。
“慕云啊……”酒過三旬,菜過五味,唐儉笑著說道:“逍遙候不介意我這么稱呼你吧?”
“莒國公說來乃是前輩,如此稱呼是看的起晚輩,在下如何會介意。”花花橋子人人抬,李慕云現在差的就是和這些大人物拉上關系,所以他自然不會在這個時候裝犢子。
“呵呵,你小子,程咬金那老貨說你沾上毛比猴兒都精,看來果然沒有說錯。”唐儉這個時候喝的也有些高了,嘴上也開始沒有把門的了。
而李慕云卻并沒有說什么,只是賠著笑說道:“那是程叔叔看的起晚輩!”
“成,你小子會說話!仁義!只要不行差踏錯,將來必能出人頭地!”唐儉哈哈大笑著說道。
“唐叔叔抬愛不,借您的吉言,若將來真能出人頭地,必不忘唐叔叔今日點撥之恩!”李承乾打蛇隨棍上,借著唐儉的話,順勢攀上了關系。
反正他剛剛已經跟程咬金叫了叔叔,現在稱唐儉為叔叔,其實也并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