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家仆幾乎就等同于奴仆,屬于主人的私有財產,放他們自由這種事情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不存在的,所以在古時候很多人不到萬不得以絕對不會賣身為奴。
而如果一但為奴,那就生生世世都是奴仆,永無出頭之日。
但讓人意外的是李慕云這位公子哥兒竟然大異于人的將所有人的賣身契約都發還了,也就是說這等于他自己放棄了這一部分財產,那些拿回了賣身契約的人完全可以離開他一走了之。
可話雖然如此說,但收回賣身契約的十個人卻誰也沒有走,除了一臉的驚訝與不解之外,還有一抹深深的擔憂浮現在心頭。
這位公子爺到底想要干什么?正常人絕對不會干出這樣的事情,難道他這樣做是有什么其它特殊目的?對,很有可能,像這樣的‘富家子弟’一般來說都喜歡玩一個花樣,萬一自己真的拿著賣身契約走了,這家伙再去官府告官……。
雖然這樣想有些不靠譜,但是人的想象力是無比強大的,是沒有邊界的,遇到如此大異常理的事情,如果這些人什么都不想,直接拿東西走人那心得多大啊。
胖子就那么站在一邊看著夏管家在發還契約,一臉肉疼的樣子就好像丟了很多很多錢一樣,嘴里一個勁的念叨:可惜了,可惜了!
至于公孫蘭,這位一姐卻沒有什么特殊的表現,十個仆人而已,算不得什么大事,就算是全都跑了也值得不得幾個錢,身為江湖兒女,錢財都是身外之物,講義氣才是硬道理。
在她看來拿賣身契約來威脅人的做法是絕對錯誤的,不是好漢的行徑,所以她并不認為李慕云這樣做有什么錯,相反還很支持。
李慕云就那么默默的站在那里,等到老夏把所有的契約都發完了,手里拿著剩下的最后兩張回來的時候,淡淡擺了擺手:“慕雨的那一份你給撕了吧,你自己的你看著辦,想毀掉就毀掉,不想毀掉就收著留個念想。”
老夏聽完李慕云的話差點沒暈過去,誰特么拿這東西當念想啊,腦子也沒有病!
所以老夏幾乎想都沒想就把手里的兩張破紙片疊在一起,‘唰唰’幾下撕的粉碎,臉上也由此閃過一抹解脫。
看著老夏將手里的契約撕碎,下面那些仆役一個個臉上閃過猶豫,看了看手里的契約,又看了看李慕云。
李慕云自然知道他們是什么意思,擺了擺手說道:“你們也都撕了吧,以后你們就是自由身,想要報戶籍的可以來找我,我會找人幫你們報。另外,如果有想去的地方或者有什么親戚可以投靠的,你們也可以去,如果沒有那就留下,算是府上雇傭你們,大家以前干啥現在還干啥,每個月有一百文的月錢,就這樣吧!”
‘噗通’一聲,眾仆役中跪下一人,以頭搶地道:“公子大恩,小人無以為報,只要公子還肯收留小的,小的愿在府上繼續做事!”
“是啊,公子的大恩大德,我等無以為報,我們都愿意留下!”‘呼啦’一下,隨著那個年輕仆役的一句話,余下的丫鬟、仆役全都跪了下來。
能夠重獲自由身是他們這些人一輩子都無法想象的,如果說不感動那真是扯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