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了?”胖子不明所以的問道。
“五萬兩黃金堆在一起并沒有多少,最多如果你想找一個容器來裝的話,一個長寬高各兩尺的箱子就能裝下,只是三五個人根本抬不起來罷了。”李慕云一邊說,一邊用手比劃了一下。
“這,這怎么可能,老子雖然沒有見過那么多錢,但,但也不能這么少吧?”胖子撓著腦袋,有些不大確定的說道。
平白得了兩噸半金子的李慕云心情很好,抱著一個茶碗給胖子做著科普道:“所以我才讓你多讀些書,金子的比重是水的二十倍,如果你找一個可以裝二千斤水的箱子來裝黃金,足足可以裝下四萬斤,根據這個份量,換算一下,就可以得出一個大概的體積。”
胖子原本就是一頭霧水,現在聽李慕云又是水又是金子,再加上單位換算,頓時陷入抓狂狀態,翻著白眼說道:“老子不信,你一定是騙我,怕我跟你借錢所以才故意這樣說的。”
胖子這樣想也有情可原,這家伙平時過手的都是銅錢,偶爾會有一些銀子,對于金子根本沒有概念,所以在他看來五萬兩黃金就算裝不滿一間屋子,至少也能堆出幾張床來。
李慕云對胖子的執著沒有任何辦法,為了不讓這家伙誤會,聳聳肩膀對他說道:“如果你不相信,大不了自己去搬,這字條給你,你親自送給驛館里的東瀛人,等到他們送金子來的時候你親自監督,如何?”
“成,沒問題。”胖子這個時候腦子里在滿是金子,不管不顧的答應下來。
自從黃金作為貨幣在社會上流通以來,人們對它的喜愛便已經深入到骨髓當中,甚至刻入到了基因里面,就連李慕云這個來自于二十一世紀,跨越了一千三百年的穿越者都無法免俗,再不要說胖子這個土鱉。
不得不說,基因這種東西還真是厲害,它就像是一座座架設在虛空之中的信號發射塔,將信號不差別的或橫向或縱向的發射著,穿越了時間,穿越了空間,讓所有人都無法躲過它的輻射。
李慕云看著拿著字條連夜出發去長安城門口排隊的胖子,感慨了不知道多少次。
五萬兩黃金讓胖子忘記了危險,忘記了時間,甚至忘記了寒冷與饑餓,硬是穿著一件單夜在除夕剛過的午夜站到了天明,頂著一頭的冰霜在城門剛開的一刻就沖了進去,搞的守門的官兵以為他在外面遭了劫匪。
甚至等胖子到了驛館還數次被人當成瘋子,差點被扭送到官府,最后還是他拿出了字條塞進幾個東瀛人的手中,才讓幾個面色大變的東瀛人‘請’進了驛館。
那些東瀛人怎么也想不到,自家的皇女竟然一夜之間落入別人手中,同樣也想不到那個‘綁匪’竟然是一位郡王,這戲法到底是怎么變的讓東瀛人怎么也想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