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尋,我們現在談論一下關于歌曲發表的事,我們得知你沒有簽約娛樂公司,所以這里有兩份為你準備的合同,一是歌曲獨家發布的合同,二是雷電獨立音樂人的合同。”
葉尋一聽,然后道:“麻煩菲菲姐為我講述一下。”
“第一份合同是讓雷電音樂得到你的音樂獨家發售權利,分為收入分成簽約或者一首歌固定價格的簽約合同,第二份就是成為雷電音樂的獨立音樂人,簽約了這個,你就成為了雷電的藝人,這是最近幾年才新出的模式,現在雷電的獨立音樂人不足五十,因為雷電音樂畢竟只是一個平臺,雖然實力強大,但是它不可能像其他娛樂公司一樣提供歌曲資源給藝人,但是獨立音樂人也有優點,就是非常自由,一切活動都由藝人自己決定!”
“我思考一下。”葉尋覺得這個問題必須好好考慮,畢竟這是關乎以后自己在歌壇中發展的順利與否。
“不過我覺得以你的實力完全可以簽第一份合同,你的未來應該到更大的娛樂公司去。”李菲菲建議道,因為她覺得獨立音樂人雖然擁有大量的宣傳資源,但是一個歌手最需要的是歌曲上的資源,獨立音樂人想要出頭就得完全靠自己創作,沒有誰能保證自己的歌曲每首都很經典。
李菲菲說道這里其實已經為葉尋在考慮了,作為葉尋的小粉絲,她自然希望葉尋走得更遠。
葉尋低頭思考,雖然從長遠來看,無疑是要簽第一份合同,畢竟成為獨立音樂人就不能和娛樂公司簽約了,但是自己可不一樣,葉尋擁有金手指和一個世界的資源,完全不需要娛樂公司提供的音樂資源,而且娛樂公司的合同至少都是五年起步,長者甚至是十年,簡直就是賣身契一樣。
反觀獨立音樂人,雖然這是最近新興的方式,但是雷電旗下擁有雷電新聞、雷電短視頻的平臺,宣傳資源豐富,這方面不比娛樂公司差。葉尋真的看重的是雷電獨立音樂人的自由,葉尋是個不喜歡受約束的人。
所以……
葉尋想要成為雷電獨立音樂人!
“菲菲姐,我想要成為雷電獨立的音樂人!”葉尋正色,十分嚴肅而堅定地說道。
“啊,弟弟,你沒開玩笑吧?”李菲菲覺得葉尋肯定會選擇第一份合同,沒想到葉尋竟然會選擇成為雷電的獨立音樂人,這可把她嚇了一跳。
“弟弟,你可要想清楚啊。”
葉尋已經思考了弊和利,然后確定道:“我確定了,我相信自己!”
“那……好吧。”李菲菲看到葉尋如此堅持,也不再勸阻,將第二份合同遞出,解釋道,“雷電音樂人的合同很簡單,所有音樂人的合同都一樣,誰的歌曲越好,誰擁有的宣傳和運營資源就越多,歌曲版權屬于歌手自己,平臺收入三七分,平臺三,你七。”
葉尋查看合同,對于其它歌手來說,這份合同根本沒有簽的必要,但是對于擁有金手指的葉尋來說,簡直是和自己完美配對!
版權屬于自己!
收入三七分!
葉尋檢查完合同,沒有坑埋著,于是飛快地簽下名字,將合同遞給李菲菲,然后伸出手:“合作愉快,菲菲姐!”
“合作愉快呀,以后我們就是同事咯,多多照顧,姐姐也會為你多爭取資源的!”
“謝謝菲菲姐!”
今天開始,葉尋正式成為雷電的獨立音樂人!
誰也沒有想到,因為葉尋這樣的一個舉動,為獨立音樂人的發展帶來一股熱潮,大大沖擊了簽約娛樂公司的歌手在歌壇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