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沖進來,將劫匪按住,保護露易絲退后。而露易絲則呆呆的抬頭看著天空,那雙眼睛,那個聲音,是他嗎?
在一處高樓的頂上,克拉克降落,轉眼又消失了。
樓頂的車里,范莽看著克拉克:“又一次救了露易絲·萊恩,你們倆還真有緣分啊。”
克拉克看著范莽:“是不是你安排好的?”
“你怎么不說劫匪也是我安排的呢?露易絲是星球日報的首席記者,采訪這種事情不太正常了?不過你放心,帶著面罩呢,瑪莎都認不出你來。”
來大都會,在幫助他人的時候總會遇見露易絲,這根本不用安排。
范莽看著超人的頭套其實很想笑,本來帥氣無比的超人,現在愣是讓他給弄成了蒙面超人!
還好,超人也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欣然接受了蒙面的建議,哪怕他覺得面罩不太舒服,這樣他平時可以跟普通人一樣,在街上閑逛,可以去看電影,可以去餐廳吃飯,不必擔心被人認出來。
“這樣就足夠了嗎?”克拉克問道。
“當然不夠,這才哪兒到哪兒。你要繼續做這種危險的事情,同時也要展現出自己強大和正義善良的特質,這樣才能成為偶像。”
“你為什么不做?以你的能力,也能做到這些。”克拉克看著范莽。
“你比我強啊,當然是更強的出頭。再說了我是在幫你,實現你生父的遺愿。”范莽狡辯道。
有超人在,他廢那力氣干什么,又沒有獎勵。如果真的是偶然遇見了,他當然也會順手幫一把。
……
“總編,這篇稿子你必須同意發表。這次我是真的見到外星人了,而且不只我一個,很多人都見到了。”露易絲站在總編的面前。
“我知道,已經有人打電話過來爆料了,是一個穿紅色披風,蒙著臉會飛的人對吧?你可以寫,這是一個很熱的新聞。”
“不過你憑什么說他是外星人?證據呢?”
“總編,他能飛,還不是外星人嗎?”露易絲覺得這還用解釋?
“能飛的就是外星人?不可能是什么別的東西嗎?比如穿了特殊的衣服,或者用了什么我們不知道的設備,就跟蝙蝠俠一樣。蝙蝠俠也能從高樓頂部一躍而下,這證明不了什么。你寫報導,絕對不能提到外星人這樣的詞!”
露易絲無奈,但還是同意了,否則總編會把報導交給別人。不過她是唯一近距離接觸超人的記者,她的文章肯定更有代表性,更容易被讀者接受。
這一天,超人在大都會出現了三次。每一次都是冒著危險,救了別人的生命。
而第二天,所有的媒體都在報導超人的事情,不只是報紙,還有電視新聞什么的,甚至很多人都在討論,超人到底是誰,或者說是什么人。
超人這個名字,迅速火了,甚至超過了對蝙蝠俠的討論次數。超人看起來比蝙蝠俠更強大啊,還會飛,而且力氣巨大無比,速度也極快。
只是跟蝙蝠俠一樣,沒人知道超人長什么樣。很多人都聲稱自己見過超人,還有人說自己認識超人,后來被證明,不過是吹噓,為了上新聞露臉。
倒是沒人冒充超人,這個跟蝙蝠俠不一樣,你不會飛,怎么冒充,一下子就被戳穿了。
很多人更崇拜超人,因為超人是在白天出來,被更多的人看到。而蝙蝠俠多是在夜間出動,而且只在哥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