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單單只是一個《霸王別姬》,就給林寶拿到了將近十億的純收入。
這,就是實體書和版權開發的差別。
所以,這也是林寶和鄭蓉這邊,目前基本上將主要的目標和方向,都放在了《冰與火之歌》的影視劇開發上面,而并不太過于重視這本書的國內出版的原因所在。
希爾出版集團這邊自然也是想要和林寶工作室談新書的版權開發的問題,但是很顯然,林寶和鄭蓉,對于這一點并不感興趣。他們感興趣的,只是借助希爾出版集團,將整個《冰與火之歌》傳到西方,然后為之后的影視劇版權的推廣做鋪墊和造勢。
“林寶老師,鄭蓉老師,關于新書的版權,這是我們的希爾出版集團拿出來的合作方案,你們可以看看,絕對是有誠意的。”
亞瑟又從助理手中拿過兩份合作計劃,給林寶和鄭蓉一人一份,然后,簡單地介紹了一下具體的細則。
林寶接過來,大致地翻了翻。
主要也就是一個版稅的問題。
實際上,關于《冰與火之歌》的版稅問題,去年的時候他就和湯姆·漢克斯聊過。那個時候,湯姆·漢克斯說出來的數字,是15%。
而這一次,希爾出版集團給出的版稅是16.5%,超過了正常的平均版稅,但是卻比上一次的《演員的自我修養》還是少了半個百分點。
對于這樣的一個版稅,林寶和鄭蓉這邊自然是不滿意的。
這樣的一個故事,西幻故事,在希望的受眾和受歡迎程度,絕對是要超過之前的那本《演員的自我修養》。希爾出版集團拿到這樣一個發行版權,賺到的,也絕對比之前那本要多很多。
而且關鍵是,這樣的一個故事,是非常有生命力的。等到以后了,林寶這邊找到了人手,拍出了影視劇,那個時候,銷量甚至可能大爆。按照林寶的計劃,至少五年之內,第一部的影視劇要上市,而希爾出版集團的這份合作計劃上面,授權發行期限,是超過五年的,到時候應為版權開發帶來的對于銷售的反哺帶來的盈利,這些都是希爾出版集團能夠獲益的地方。
而同樣,因為知道自己這部肯定會在西方受歡迎,而且,如果影視劇出了,更是成了爆款,林寶和鄭蓉這邊反而是不著急就這么快地簽下出版合同。
到時候影視劇上市再簽,這個版稅比例,會更夸張。
唯一讓鄭蓉覺得比較心動的,是希爾出版集團算是靠譜的,也是有過合作基礎。而且,還是那一點,通過故事,帶動西方觀眾對于影視劇的期待和熱情,還是非常有必要的。
而在影視劇上線的至少兩三年前,能夠把這樣一個故事,鋪到西方的觀眾面前,那絕對對于影視劇也是非常有益的。
所以,接下來,基本上就是鄭蓉和亞瑟進行拉鋸談判了。
鄭蓉也知道整個行業的規則,特別是米國的諸多暢銷書的出版版稅比例,她也并沒有獅子大開口,提出了19%的版稅比例。
這樣的比例,已經超過了絕大多數的米國出版暢銷書的版稅。
亞瑟那邊,自然也是要為自己的公司集團這邊爭一爭利潤。
最終,經過了半個多小時的談判,這個數字定格在了18%。
亞瑟也知道林寶這邊的態度,并不是非常著急出這本書。而希爾出版集團這邊,卻是不得不防這樣一本很可能成為爆款的書,被其他的出版集團簽下來。
而且,不用林寶和鄭蓉提出來,他也知道,這本書之后肯定是要走IP開發路線的,最后的實體書的銷量,絕對是爆的,爆到紅的那種。
不過,他自己和鄭蓉這邊最后各自讓步到了18%,已經超過了這一次希爾出版集團那邊給出的方案里面的范圍。所以,這個數字,他還是要等會后,去聯系出版集團那邊,做最后的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