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指兒女婚姻須由父母作主,并經媒人介紹。
任何社會制度都有其時代背景,古代婚姻制度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森嚴的等級制度和封建禮教影響下,這種婚姻制度的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這種制度不尊重當事人的意愿,也釀成了不少愛情悲劇。
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是因為在古代,女子拋頭露面的機會是很少的,生在官宦之家的千金小姐,一般在出閣之前是在自己的閨房內,學習琴棋書畫,織補刺繡之類的針線活,所以小姐的閨房一般又稱繡樓。生在貧苦的家庭,女兒可能隨著父母做些活計,但也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后”的浪漫情調其實是很少的。倒是為人父母者,要擔起生活的重擔,能更多地接觸到社會,所以婚姻以父母之命倒也在情理之中。再者,之所以選擇父母做為兒子婚姻大事的“代理人”
一是因為父母人生閱歷較多,二是因為普天下的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兒女將來幸福,都是往好處促進樁樁婚事的。
其二,看看我們已有的婚姻,大凡飲食男女,只要不是性格相差太大,或者有一方太過強硬,一般都能在磕磕絆絆中把各自的棱角磨平,使婚姻得以長久維系。所以筆者自己的觀點,在古代女子在出閣之前,就被封建禮教教化的沒有什么個性可言了,嫁到夫家,又要遵守夫為妻綱的禮教,基本上對男方及男方的家人言聽計從。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親之后,只要男方愿意,一般也是能把婚姻經營成功的。
古代結親講究門當戶對,也與這個媒妁之言不無關系,封建的等級制度決定了古人的“交際圈”。民去見官,大多是告狀申冤的,官去見民,大多是為體察民情,了解民意的公事。絕少是去溝通個人情感的。子女的婚姻以門戶相當為據,估計與此不無關系。
無論如何,婚姻大事是關系男女終身幸福的大事,完全拋開當事人的意愿,僅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無論如何都有點包辦婚姻的嫌疑。
通過一些史書我們了解到,在古代也不乏以子女終身大事,做為攀龍附鳳、謀取錢財的父母。想必祝英臺的父親非要把女兒嫁給馬文才,而置女兒的幸福于不顧,也是看中了馬家的富有吧!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苦的不僅僅是梁山伯與祝英臺。唐朝洛陽城女子步非煙,才貌雙全,依照父母之命嫁給河南府功曹參武公業為妻,此人性情耿直,粗獷躁烈,只曉得舞刀弄斧,步非煙的才情到了他那兒完全是對牛彈琴。盡管他對步非煙寵愛有加,步還是紅杏出墻,后來事情敗露,被武公業活活鞭打致死。可見這種制度,終究有它的弊端。
“說起來您是皇上,能屈尊來我這里也是蓬蓽生輝,但是還是那句話,不行!原因有幾點,首先他是你李世民的兒子,這點很重要,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先別說為什么,你心太狠,以前我不敢說,現在我敢說,你就是心狠,至于有多狠你自己最清楚。
還有就是我看不上這個小子,人不大,每天就是爭,什么都爭!有些東西不是他能爭的也在爭,小武跟著他,不會幸福。
最后就是小武不喜歡,別給我說什么父母之命,現在就他老子武士彟也不敢在我面前裝大輩,老子一錘拍死他。小武的未來只有我能定!”
聽完程處瑞的話,李世民氣的大罵,什么叫因為是我李世民的兒子,我李世民的兒子很丟人嗎。不過想想自己的兒子,都是人才,都是英才,都是和自己很像的好兒郎,你憑什么看不起我的兒子。
“我說皇上,你也別生氣,如果你李世民不是皇上,那么李泰還真有學識,這樣的孩子是很多人眼里別人家的孩子。可惜,你是皇上,你那個位置主讓人惦記了,這么說吧,你的兒子總會有死在那個位置上的。不論是兄弟反目還是造你的反。
而李泰就是因為太聰明,他覺得你的寵愛超過了太子,所以他覺得你都可以當皇上,他為什么不可以。而小武跟著他,無論是他成功或者失敗都沒有小武的好果子!
你覺得我還會讓我的徒弟跟著你的兒子嗎?就好比李佑那個小子,我敢打他,同樣也敢打李泰,我根本就不會看在你的面子,這小子被我抓過兩次,如果第三次還被抓,那么我就會先打斷他一條腿。
俗話說的好,有再一再二沒有再三再四,多簡單的事情,要是他還沒臉,我就打斷他另外一條腿,我看他還敢如此嗎。你看看虞家,他們也就是放放狠話,真敢對我家小武如何嗎?”
“處瑞,我知道你疼你的徒弟,可你的徒弟總會長大,那么你還能養他一輩子嗎?”李世民讓自己冷靜下來問道。
“這個不勞您廢心,無論是我養她,還是她有了自己的如意郎君,這一點都還言之過早,當然了,把關那是必須的!文要是沒有房杜之才,武要是沒有我的勇猛,想娶我徒弟,難如上清天!”
李世民眉頭那是一跳跳的。房杜之才滿大唐有幾人,而且到了他們這種才華之時都已經老邁,至于說你的勇猛,滿大唐或者說滿世界只有你一個,去哪里找這么勇猛之人。
程處瑞笑呵呵的不言語,難為死你,其實程處瑞問過小武,小武對李泰只有反感。一點好感都沒有,這才有了程處瑞往外轟人的場面。
其實小武現在確實有才華,但終歸來說還是一個小女孩兒,都還同有成人,因此這些事情都考慮的太早了,程處瑞也想過,等孩子大了再說。
李世民都可以想像,如果程處瑞的女兒要出嫁到,那個能娶到他女兒的,命得多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