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歌曲都是現成的,早就被唱紅了,既不用在創作上費多大力氣,還先天帶有人氣。
從費用上看,松本慶子的灌錄費那不就是肉爛在鍋里的事兒嗎
至于李香蘭這邊畢竟她唱的都是當年華人寫的歌曲,所以什么版稅不版稅的,寧衛民只要給個百萬円意思意思就夠了。
對于國內的那些詞曲作者的后代,這方面的付出更是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要知道,這個時代大陸內地的國人都沒見過錢也沒版權意識。
這種大環境下,寧衛民的仁義全靠同行襯托。
他只要和這些作曲家后人聯系一下,每家象征性地給個千八百人民幣,就已經足夠讓人家對他感激不盡,成全他良心資本家的名聲了。
想想看,明明可以不給的,然而他卻給了。
這樣鶴立雞群的道德操守,誰還能指責他什么呢
磁帶灌錄生產方面,寧衛民也是輕車熟路。
如同今年上半年他對張嬙和崔建的專輯那般運作即可。
就在東京搞封面設計,進錄音棚制作母帶,然后到大陸批量生產磁帶。
既能充分利用日本這邊的錄音設備和音樂制作能力,保證音樂專輯的整體制作水平。
又能利用國內低廉的人工和原材料,最大程度降低生產制作費用,那太合適了。
說句大實話,在日本哪怕隨便發行一個數量為五十萬磁帶的原創專輯呢,費用都要比寧衛民發行五百萬盤磁帶貴得多呢。
總而言之,無論怎么看,這事兒都很便宜很劃算啊完全沒有不去做的道理
更別說這件事如果做成了,從中所獲得的好處,還遠遠不止金錢收益這么簡單。
因為對于寧衛民來說,經濟回報只是最基礎的收益罷了。
他真正所期許的,是一種更高層次的野心和追求。
比方說,他就認為自己有能力把這張音樂專輯搞成能讓中日兩國歌迷都追捧的大制作專輯。
從而幫助松本慶子打入共和國的音樂市場,占據一片天地。
然后他就可以把經典日本歌曲翻唱成中文歌,或是把經典中文歌曲翻唱成日文歌,以極為高產的方式,來吃中日兩頭的音樂市場。
從此不但金票大大滴,賺錢能賺到手麻的程度。
還等于把松本慶子塑造成中日文化交流使者,讓她在中日兩國都能獲得名氣和影響力。
既成就了松本慶子的演唱事業,又能賺大錢,這可有多么的好呢
至于要說到具體的搞法,寧衛民首先想到的就是,既然是兩國發行,那這張音樂專輯就得搞成雙語歌曲,兩盤磁帶。
同一首歌,既有國語版,也有日語版的,這才像話。
就比如夜來香,同樣的旋律,中文一個味道,日文的又是另一種味道。
大不了磁帶分兩個版本的好了,任君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