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是沒空嗎?”林思妍問道。
“沒有,他忙得很,不是寫歌就是寫書。”代帥說道。
“嗯?”林思妍第一次聽代帥說陳子昂寫書,驚奇道:“他還寫書?寫的什么書?”
“反正你不愛看,是網絡。”代帥說道。
……
黃熙茜那邊。
回到酒店后,她和同伴中年男子在房間里看歌,研究。
“還真是好歌,尤其還特別適合你的聲色和聲線。”中年男子驚嘆:“最后一首歌不知道是什么樣的,哎。”
黃熙茜也郁悶:“我就看到‘匆匆’兩個字,第七首之后有張白紙擋著,我看第七首的時候想偷看也不好偷看,撓人呀。”
“第八首他說以后翻倍賣,那就應該表示比前面這七首還經典,有點可惜。”中年男子惋惜。
“前面的歌我都舍不得,這小家伙太壞了。”黃熙茜又氣又無奈。
“沒事,這七首也夠了,我覺得再湊三首出專輯最保險。但公司肯定不能讓他的歌曲占太多,只能再湊五首,出收錄十二首的專輯。”中年男子說道。
黃熙茜點頭,假如專輯火了,可以帶動里面所有歌曲。
唱片公司有簽約唱作人或創作人,參雜自己人的歌曲是必然的,這叫捧新人捧自己人。
不少歌手和唱片公司肯花這么大價錢買陳子昂的歌,可不只是想為一個歌手,還想將歌曲最大利益化。
“劉國平說漲價了,七首歌,一首五十萬,至少三百五十萬,是死價,那就這樣嗎?”黃熙茜問道。
“收歌就花了這么多錢,是挺貴的,沒辦法,先把你推出來,人氣回來,下次就不用找他了。”中年男子很心疼錢。
……
第二天。
劉國平把三百五十萬的支票交給陳子昂。
“還真整齊。”陳子昂看著支票:“看來他們比我還有信心,不期待下次合作了吧。”
劉國平也覺得黃熙茜他們不厚道,一下七首歌,這可不像商品一樣,買越多越優惠。
相反,陳子昂破例給這么多,如果真的都火了,這錢實在太不夠意思了。
黃熙茜他們這么做,相當于不想再合作了。
“人家曾經是天后,人氣回來,也不用這么低聲下氣求歌,可以找金筆或別的有潛力的創作人合作。”劉國平倒看得也挺明白,說完好奇問道:“其實我以為你不會接受邀歌,怎么后來改變主意了?”
“哪有的事,最近缺錢。”看樣子劉國平不知道代帥和黃熙茜的事,陳子昂自然不會說。
回去后,陳子昂跟代帥打電話:“告訴你一件很不幸的事。”
“什么?”代帥這兩天心緒很不寧,老是想起那天晚上和黃熙茜的事。
“是關于黃熙茜的事。”陳子昂說道。